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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传说
作者:小小,更新时间:2008-1-5 20:50:00,完成字数:1097666
 
 

 
正文 第一章 红狐
 
 
    碧柳庄坐落在大东山脉之南,这是一片未开发的土地。奔腾汹涌的铁马河,三折九转,穿过高大的大东山一路南来,直入大海。这里植被丰茂,野兽成群,而处在这里的碧柳庄的人就以打猎捕鱼为生,由于兽多鱼肥,生活倒也过得有滋有味。碧柳庄一共有80余户人家,共400多人。村中以王姓为主,可以说是王氏的一个家族。二百年前,王氏的祖先为避战乱,躲入荒芜人烟的大东山脉中,看到这里柳树成荫,群鸟飞翔,由于先人有几点墨水,遂取此地为碧柳庄,并定居于此。经几百年的发展,由昔日的20多人发展到现在的400多人,也可以说得上人丁兴旺了。

    在几声鸡鸣声中,三个瑰丽的金日成品字形冉冉升起。“啊”,林楠伸了个懒腰,从床上爬了起来。整束好了衣裳,林楠挂上猎刀带了弓。

    “阿爹,打猎去么?”

    “恩,林伢子呀,阿爹今天不去了,你去吧。小心噢,别被红毛老虎叼了去。”声音从里屋传来。

    林楠今年十岁,别看他年纪小,长得可结实啦,又黑又壮,比力气,村里没有一个人是他的对手,包括那些大男人。紫金大陆的人一般活60岁,16岁就成家了,当然那些修道练魔的人除外。据说那些人是神仙之流,活多少岁,一般人心中谁也没底。林楠的阿爹叫王大棍子,在没捡到他前,穷得叮当响。可自从拾到林腩后,哈哈,走狗屎运了,打猎时野鸡随把抓,打鱼,满船载,一下子成了碧柳庄的首富,嘴都笑歪了,逢人就说“林楠这伢子,可真是我命中的福星啊。”关于林楠姓林,这也是有来历的。十年前,王大棍子穷疯了,为了赚钱整天在林子中瞎搅和(技术差嘛),猎没打到,箭倒浪费不少。一天,王大棍子又出去逛了。“咦,今天有点邪门。往常出来,虽然没收获,总会听见山鸡小鸟之类的叫,今天什么也没有,不会有大虫吧?”王大棍子越想越心慌,越心慌越害怕,当下撒腿就跑。可能是跑得太急,他居然摔倒了。滚了无数个跟头,终于在一棵楠树旁停下来。还真要命,王大棍子转了个头晕眼花,过了好一会儿才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不会吧,这林子里怎会有小孩?眼花,一定是眼花了。”他揉揉眼睛,睁大双目仔细一看,真的是一个小孩,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直盯着王大棍子,还手舞脚动咯咯地笑呢。??王大棍子傻了。怎么回事,难道上天要我收养这个小孩?不可能,自己一张嘴都弄不过来,哪有能力养小孩,他***,老子就当没看见。虽说如此,可不知怎么,心中总有一双乌溜溜的眼睛在晃动。不管了,他左看右看,终于发现林子中没人,赶紧跑了。“哇,真的有大虫。”过了一会儿,王大棍子屁急火燎的又跑回来。能不慌吗?要知道那可是红毛老虎啊。身高2米,体长4米,全身红毛,才1米6的王大棍子还不够它塞牙缝呢。咦,这不是刚才那棵楠树吗?哇,那小孩还真的在树下。他***,红毛老虎怎么不把他给吃了?王大棍子心中直嘀咕。莫非东山大神要把这孩子送给我?“万能的东山大神啊,若真的要我收留这孩子,就请让山鸡叫三声吧。”“咕,咕,咕”三声山鸡声传来。没办法,听村里的巫师讲,在大东山脉,最不能得罪的是山神。“认命吧”,他搭拉着脑袋,“既然在林中捡到,就姓林,这里有一棵楠树,就叫林楠吧”

    “林楠,林楠,名字还不错,想不到我王大棍子居然这么有水平,我不能不佩服自己。”他心中乐滋滋的,一下子把红毛老虎的威胁给忘了,抱着孩子就往村子方向走。说来也怪,这一路倒是平平安安。王大棍子居然还捡到几只芙蓉鸡。芙蓉鸡嗜红果,红果有酒味,吃多了会醉,那几只芙蓉鸡吃得太多,居然醉了,让王大棍子撞了个正着,发了笔小财。不知怎的,自从收养林楠后,王大棍子风生水起,转了大运,也发了财。可桃花运一直与他无缘,三十多岁了,仍是光棍一条,莫不成这“王大棍子”的绰号要跟一辈子?以前没人看上还说得去,毕竟自己穷嘛,可现在,大爷我有钱了,居然找不到老婆,实在是没理由啊。不是说有钱就是大爷吗,怎么我一有钱这世道就变了呢?为了消消火,王大棍子每去一次苗侗镇,必去翠花楼,去那里放松放松一下。他***狗杂种,,居然要6个银光币一次,抢劫啊,简直是抢劫。但欲火总得有人来浇没呀,没办法,老子认了。一来二去,虽说他发了财,可钱真的没余下几个。但今天,王大棍子特别兴奋,无他,昨天隔壁的张寡妇给他暗送了几个秋波,还暗示他今天过去。哇,这下可不得了,他兴奋得一夜没睡,那底下的话儿也翘了一个晚上。那张寡妇长得细皮嫩肉,模样倒也清秀可人,乃是碧柳庄的一大美人。王大棍子早就打她的主意,可苦于一直没有机会。现在机会来了,想到她那挺翘翘的屁股,圆圆的大奶子,他不禁吞了几口口水。这一次决不放过她,王大棍子信誓旦旦。

    林楠捎上几个饼子,包上几块干肉,拿上一壶子水,在“喔——”的鸡鸣声中向大东山脉走去。林楠的目的地是蝶翠谷,那是红狐的居住地。红狐的毛可是这个大陆上非常稀罕之物,一张完好的红狐皮可卖到12个蓝月币。12个蓝月币是什么概念?一个蓝月币可以换100个银光币,一个银光币可换100个布索币,而一个布索币可以买一只土鸡。想想,120000只鸡啊,这样的美事想想就让人兴奋不已。所以林楠发誓要抓一只红狐,剥了它的皮。可红狐是出名的狡猾,而且大多数人不知道红狐的产地,故红狐皮的价格一直飙升,现已涨到120蓝月币每张了。当然对地处偏僻,信息封闭的碧柳庄来说,他们是不可能知道的,他们只知道红狐皮值12个蓝月币,尽管那是一年以前的价格。自从发现蝶翠谷有红狐后,林楠兴奋得几天睡不下觉,当然,这个秘密绝对保密,连他阿爹也不知道。经过几个月的观察,林楠终于发现了红狐的一些规律。于是,就在红狐必经之处设了一个非常精巧的陷阱。为了保证计划的成功,他首先给红狐尝点甜头,无偿给它们吃了几次雪乳兔,当然没有发动机关,毕竟红狐是出了名的狡猾,只有这样才能打消它们的疑惑,引它们上套。可雪乳兔也不是什么简单的角色,否则就不是红狐的最爱了。雪乳兔很有名,不仅在于它的肉香味美(其肉含乳香,人闻之神清气爽,食欲大开),还在于它的速度之快,每秒可达40米,最快时可达60米,让以速度见称的“疾风之鹰”也是望尘莫及,故在市面上,一只雪乳兔可值88银光币噢。捉红狐可费了林楠不少劲,当然在今天,这些心血有了回报。最好抓住两只红狐。哈,林楠越想越高兴,心中呀,每孜孜美滋滋的。卖了红狐皮,赶紧去秦记铁铺买那柄绿油油的刀。那柄刀啊,林楠可看了三年了。三年啊,人生有几个三年?每看一次,林楠就吞一次口水,心中那个痛啊。“什么破玩意,居然卖8个蓝月币,勒索,简直是勒索。”林楠心中气呼呼的,可心头始终割不下。或许是要价太高,或许是那刀根本是什么破玩意儿,三年来一直无人问津,这才让林楠心中好过一点。这三年来,林楠一直拼命攒钱,可始终够不了8个蓝月币。毕竟一只狼皮才1个银光币,一只山鸡才8个布索币,一斤花皮鱼才300里拉(花皮鱼,铁马河特产,鳞细肉美;1布索币=1000里拉)。红狐,有了红狐,什么都有了。哇,感谢老天。一向不信神的林楠终于说了一句感谢上苍之类的话。呀!终于到了蝶翠谷了。林楠的心霍霍跳动起来。红狐啊,我的红狐。“虔诚的东山大神,愿您的荣耀照耀您的子民,保佑我抓到红狐,我会天天祭祀您的。”林楠居然学村里的巫师祈祷起来。当然,第一句话是从巫师那里偷学来的,否则,以林楠西瓜大的字不识一担的他怎能说出那样文绉绉的话语来。“啊,怎会有血迹?”,“哇,都干了好几个时辰了,不会吧,难道红狐从陷阱里逃出来了?”,“不会的,一定不会的,虔诚的东山大神怎会欺骗它的子民呢?幻觉,一定是幻觉。”

    林楠狠狠地捏了自己一把,疼,睁眼一看,血迹犹在。呜——但林楠还不死心。不会的,一定不会的,林楠心中默默念道。陷阱越来越近,林楠的心也越来越起伏。好耶,陷阱里有呼吸声。哇,有门了,应该是红狐吧。

    注:大东山脉,方圆8000余里,三山七峰九岭一百零八谷,其中老人山,鸣霞峰,断天岭,蝶翠谷最为著名。由于地处南荒,人烟稀少,故树木葱荣,鸟兽众多,珍禽异兽更是不计其数。

    注:铁马河,发源于大东山脉最北端的白马山,在葫芦口入海,三折九转,流经整个大东山脉,全长5000余公里。由于雨量充沛,加上山势险恶,故河宽水急,但真正让铁马河名扬天下的是“铁马八鱼”,即乌金鳝,刀背鱼,七鳃鳗,紫鳞蛇鱼,蓝尾鲟鲈,珍珠脂米鱼,红口大阔鲇,三鳍墨金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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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章 紫金独角魔蛇
 
 
    林楠兴奋地跑到陷阱边,一看,傻了眼,怎么是一个人,而且是一个道士,看那样子,可是十分狼狈。那道士何止用狼狈来形容,只见他发髻凌乱,道袍七零八落,胸口一个大窟窿,隐约露出白森森的肋骨。若不是时有时无的呼吸声,还让人以为他死了呢。

    而此刻身处陷阱的碧落子,也是感概万千。出身于修真第一大派的落霞门,天资聪慧的他在四十岁时就把破日落霞心法修炼到第九重的境界,轰动整个落霞门,一时传为美谈。毕竟自落霞门祖师落霞真人以来,几万年来他可是第一个以四十岁低龄修到第九重的,即使他以后没有什么成就,但凭这一点也足足以让他名垂历史了。而聪慧勤奋的他并不满足于此,80岁时他又独创一门心法——琉璃明王心决,并以次名扬天下,同时该法也成为修真界五大奇功之一。说起碧落子,不论佛,道,巫,魔,只要是修真之人,谁人不知谁人不晓这名扬天下,声达天宇的洪荒八仙之首——伏霞真人碧落子呢。

    三百年前的道魔之战,令今人记忆犹存。一百多岁的碧落子,以幽离昧火,把魔宗十大法使烧得魂飞魄散。十万年,整整十万年没有人练成幽离昧火了。而在此之前,练就幽离昧火的也不过三四人而已,而且个个是声名显昭的一代宗师,即落霞门的创始人落霞真人,魔宗创始人幽离魔君,佛宗创始人八方明王,巫门创始人苦欲上人。自从这些宗师飞升后,此法一时成为绝响,故此法一出,天下大惊。身无畏惧的碧落子凭一柄碧玉玄下剑,独斗当时十大散仙中排名第二的魔宗宗主绝天煞神及声名远扬的魔宗左右二护法,激战三天三夜,明扬山下(明扬山,魔宗总坛所在地)风云色变。魔宗左右二护法当场被击毙,魔宗宗主重伤而逃,迄今不知所踪。是役,魔宗势力遭到毁灭性打击,而道门势力蒸蒸日上,当然碧落子更是居功丰伟。两百年前,道巫之争,碧落子以无极如意道袍硬扛巫门一百多位宗主的联手攻击,在道巫之争中让道门全面胜出。在当今的紫金大陆,若碧落子自认第二,没人敢认第一。但三百年前的道魔之战却是碧落子心中永远的痛。虽说道魔之战是落霞九子名扬天下的锲机,可他却失去了他心中的最爱——他的师妹,落霞九子中的明霞真人玉灵。

    在那场激战中,明霞真人中了魔宗宗主的绝灭断脉真力,又染上了据说是仙人也无药可解的死魂消婴玄魔气。该魔气威力极大,可吸真元,化一切金丹元婴,至死不休,歹毒无比。落霞一门,束手无策。为了救小师妹,碧落子从玄天宫夺来千年寒灵棺,用来保存其元身,又闯十关,历八劫,从北海九幽之殿抢来安魂归元珠,用来镇住死魂消婴玄魔气,防止伤势恶化。

    百年前,碧落子无意中得来一个方子,说八极玉液丹可治玄魔气。有一丝希望总聊胜于无,哪怕八极玉液丹再难练,我碧落子也一定要把它练成。练八极玉液丹有二难,一是药材难寻,另一就是必须用幽离昧火练就。这幽离昧火对别人来说或许难于登天,但对我碧落子来说,简直易如反掌,毕竟天下会幽离昧火的我一人而已。可这药材还真难寻,百年来,他踏遍八荒,上至飘渺无踪,位于三天之中的浮天阁,下至神秘莫测,处于北洋之下的生死海,搜集了上千种珍贵药材,其中以极北之地的千叶九藏血莲,南荒之中的金碧蓝日鸟内丹,浮天阁中雾灵山所产的乳玉紫俯枇杷,生死海中的生死别离花最为珍贵。但其中一味主药——紫金玲珑结魂草,仍遥无音讯。的确,紫金玲珑结魂草只是一个传说,没有人知道世上真的是否存在这种草。

    这些年来,为了治师妹,碧落子放弃了历九道天劫,放弃了可登九天紫金仙君的机会。要知道,成仙一事、以是每个修真人的梦想,而登紫金仙君,更是每个人想都不敢想的事,那可是传说中的传说,毕竟有史以来登临紫金仙君的唯落霞门的创始人落霞真人一人而已。为救师妹,他东奔西走,无暇收徒,连玄玉签也未曾修一根(玄玉签,修真界一种记录功法的玉尺,像书签,由影韵玉作成),若他一死,这号称天下五大奇功心法之一的琉璃明王心决也就失传了。

    就在碧落子失落至极,郁闷而返之时,竟在大东山脉的铁马河畔的吞日潭发现了紫金玲珑结魂草。这吞日潭也是玄门的一大险地,内盛蚀水,可蚀人三魂七魄,吸元婴宝胎,更能化一切玄门法宝,即使是落霞门的镇山至宝,修真界门列第一的落霞剑,若投入此潭,不出一个时辰,化得干干净净。幸亏碧落子修炼了与之相克的幽离昧火,加上无极如意道袍,否则碧落子还真的不敢下吞日潭。但凡灵物之地,必有灵兽守护,就像上次在生死海,以碧落子的修为居然被守护生死别离花的雾隐魔豹抓伤。毕竟,三百年来,除了道魔之战,受伤,在碧落子心中只是一个记忆中的名词。虽说是一时大意,但堂堂的洪荒八仙之首的伏霞真人碧落子居然被一只畜生抓伤,若传出修真界,只怕是惊天浩浪了。

    碧落子起了个避水诀,缓步踏入吞日潭。蚀水果然名不虚传,愈往潭底去,寒意愈盛,压力愈大。幸亏碧落子修为精深,换做他人,别说进吞日潭,只要一沾上蚀水,不出一时半刻便化得一干二净。近了,更近了,碧落子心中充满抑不住的喜悦——师妹,你有救了。呀,那是什么?不会吧,怎会是这孽畜?天啊,真的是紫金独角魔蛇。碧落子不禁想起刚修道时他师傅毕天尊者的一番话:“徒儿们,故老相传,这天地间威力强大的兽,一是神兽,但神兽居住在六天之外,那以是仙人的范畴,你们不用担心遇上。另一就是紫金独角魔狼,该兽产地不详,威力极大,可呼风唤雨,生吃蛟龙,功力直追神兽。以后你遇上这种兽,有多远走多远。”

    紫金独角魔蛇性情凶猛,千年历一次雷劫,若历过十次雷劫,可登临仙界,一举成为金晶龙神。只见这只紫金独角魔蛇身长五丈,粗如水桶,身披紫鳞,背上有两侧各有一道金线自头到尾,头正中有一只金角,金光灿灿,角上有九道紫纹。传闻紫金独角魔蛇角上千年长一道紫纹,这么看来此魔蛇只怕历九次雷劫了。嘿,还真难对付,为了师妹,只好拼一拼了。

    碧落子拔出那柄已封了三百年的碧玉玄霞剑,全力祭起无极如意道袍。对面的魔蛇也是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全身紫鳞片片竖立,血红的眼睛大放光芒,不过它心理直纳闷:它已历九道雷劫,离神只差一步之遥,普通的仙人它根本未把他放在眼里,怎么一个臭道士,为什么上它生出如临大敌的感觉呢?不过它那动物的天性让它知道,这个臭道士的的确确有不输于它的实力。

    “臭道士,没事打扰我清修干吗?赶快走,我不计较你闯洞府之罪。”魔蛇突然口吐人言。

    乍听之下,碧落子大惊失色。蛇会讲话,开玩笑,这完全颠覆了碧落子的知识逻辑——动物或许很聪明,但绝然不会说人话。

    毕竟是一派宗师,碧落子顿时恢复平静,“贫道是为了这紫金玲珑结魂草而来,若魔蛇能成全的话,贫道万分感激。”说话的同时,碧落子打了个稽首。

    那是不可能的,此草是我渡劫的宝物。”

    “可否用其他的来代替?”碧落子问道。

    “没有,绝对没有。”紫金独角魔蛇肯定地说,

    “贫道需要此物救人,打个商量吧,我帮你渡劫如何?”为了救师妹,碧落子只好厚着脸皮说。

    “你当我是白痴啊,渡劫只能*自己,别人是帮不上忙的。”魔蛇怒不可遏。

    “既然如此,贫道只好得罪了。”

    碧落子手摆法诀,喊了一声“清风流云御剑术”,呼一声,碧霞玄玉剑离开碧落子的手心,剑身发出万道光芒,慢慢地光芒逐渐内敛。此时碧玉玄霞剑已化做一柄长达十丈的光剑,直朝魔蛇飞去(碧玉玄霞剑,采万年寒玉,集四方云霞,汇千层镔铁,以幽离昧火经九九八十一天炼成。剑成之日,地动山摇,该剑在修真界的宝剑中排行第二)。这柄剑可是碧落子的心血,修炼它时。碧落子身上修炼的幽离昧火几近耗尽,非万不得已,决不用此剑。若非在吞日潭,此剑威力更盛。紫金独角魔蛇丝毫不把它放在眼里,轻轻哈了口气。顿时它面前的蚀水迅速化做一把冰剑朝碧玉玄霞剑所在的光剑飞去,途中越长越长,长到六丈长时恰好与光剑相撞。但听见“轰”的一声,吞日潭上浓雾滚滚,“滋滋’声响不断传来,直至冰剑全部化为水气为止。可光剑未曾减弱丝毫,反而越来越大了。紫金独角魔蛇一时大意,以为这天下至阴至寒的蚀水所成的冰剑定然能将那剑光消去,待到剑气近身,已是闪避不及。只见魔蛇大吼一声,万千闪电在它身上萦绕,”隆隆的雷声更是不断,眨眼间在魔蛇的面前形成一道圆圆的屏障,屏障中紫电闪烁,天雷阵阵。

    “天雷护身术”,碧落子惊叫道。

    “不错,这就是号称修真界防御第一的天雷护身术。”紫金独角魔蛇狞笑道。

    说话的同时,剑光却撞上了紫屏。与刚才那惊天动地相比,这下碰撞一点声音也没有,仿佛春阳融雪一般,剑光一进那紫色屏障,居然什么都不见了。

    “糟了,居然与这怪物拼起真元来了。”碧落子嘀咕道。“天雷护身术”是修真界顶尖的防御绝技,几万年来从来没有人炼成,渐渐地人们也就将它忘了。该法十分阴毒,已拼耗真元为主,相生相吸,直之一方油干灯枯,否则不息。

    “真失策”,埋怨归埋怨,“天地无极,玄坤归一,如意道袍开。”碧落子火大了,连他的护身法宝无极如意道袍也不顾了,发动了“紫金断玉诀”,准备用毁道袍的代价来破“天雷护体术”。但见道袍上那个碧绿的阴阳太极圈旋转起来,越转越快,渐渐脱离道袍,直朝那个紫色屏障冲去。

    “呼啦拉”一阵直响,紫色屏障一阵摇晃,然后什么也没有了。

    “嘿嘿,论真元,与我九千年修为相比,臭道士,你那几百年的修为还不够瞧的。”紫金独角魔蛇狂笑。

    “到这个时候还犹豫什么,百吒神雷,出。”,呼一声,数百颗金色的小点自碧落子手中散出,见风即长,待到紫色屏障时,每颗已涨之面盆大小,连续不断地打在屏障上。只见金光与紫光相砰,轰隆隆的雷声不断。待雷声消失时,屏障岿然不动。什么?碧落子目瞪口呆,号称修真界攻击力第一的百吒神雷居然一点效果都没有。天啊,那可是百颗神雷啊。这简直是匪夷所思。

    “哈哈,想不道你这臭道士还真蠢,老子我历九道雷劫,区区百吒神雷,能奈我何?”

    “就是嘛,我真是急昏了头。”碧落子嘀咕道,当然这种掉面子的事情又怎能说出口呢?

    “你别得意得太早。”,“阴阳合一,以血为媒,以精为介,落霞琉璃本一体,咄!”碧落子喷出一口鲜血,双手迅速地空中划了几道符。几百年来,这可是碧落子第一次合运破日落霞心法和琉璃明王心诀,以玄天道符为引,聚百年修为于碧玉玄霞剑上,施展“百劫尘暴术”,务求一击必中,破了这力拼真元,至死不息的“天雷护身术”,毕竟论真元,谁也不是这魔蛇的敌手。随着“百劫尘暴术”的展开,天地间的元气剧烈震动起来,碧落子的左手发出一道金光,右手发出一道白光,两光相互缠绕,化做一个金白双色的阴阳鱼,然后附在玄天道符所形成的青色“道”字上。随后这个巨大的“道”字就在两人的注视下急速向紫色屏障驶去。

    咦,这是什么东西?怎么我从未见过。紫金独角魔蛇心中疑惑,但却丝毫不敢大意,遂即提高真元,让那紫色的屏障竟然能量结晶化,口中却故意奚落道“臭道士,怎么气得吐血了。”

    只见一金,一白,一青,三道元气在紫色屏障中旋转,膨胀。然后屏障一阵颤动,猛地收缩,接着再膨胀,“轰”一声巨响,屏障四分五裂,名扬天下的“天雷护身术”竟然这样就破了。在魔蛇目瞪口呆之际,碧玉玄霞剑挟碧落子百年修为,夹阴阳太极圈与玄天道符直冲向魔蛇。

    “拼了”紫金独角魔蛇心中只有这个念头,张嘴就吐出它性命交关的丹元——紫金双珠丹。

    哗一声,吞日潭水溅起千丈高,幸亏是在吞日潭,蚀水能吸纳真元,若在外面,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丹破,圈毁,符灭,剑断……

    两败俱伤,但相比起来,魔蛇更惨,全身上下血淋淋的,引以为豪的紫火雷甲被剑气切得七零八落,头上的金角也断了一截,丹也破了,九千年的修为毁如一旦。痛心啊,痛心。紫金独角魔蛇心中的那个恨更不用说了。

    碧落子也不好过,几百年的修为已去三分之一,内腑重创,道破七零八落,发髻也散了,整个人像一个乞丐。而他的成名标志——碧玉玄霞宝剑,无极如意道袍,更是一个不剩。嘴角边鲜血汩汩。哇,真凄惨。

    “臭道士,你欺我太甚。”紫金独角魔蛇一口把紫金玲珑结魂草吞了下去。

    “噢,不,不。”碧落子大声叫道。

    “受死吧,臭道士。”,吞了紫金玲珑结魂草的魔蛇功力大增,修为更上一层楼,全身涌动的紫雷如凝实一般,血淋淋的身躯一下子就好了,金角更是长了三寸。“呼”地一声,魔蛇运足气力,铁定向碧落子冲去。

    “永别了,师妹。”碧落子盘膝而坐,手捏千层不动莲花印,泪流满面。

    “哈,臭道士,哭也没有用了。”魔蛇心中万分高兴。

    万丈金光,从碧落子身上发出,一颗七彩般的珠子自碧落子头顶缓缓升起,过程看似缓慢,实则极速。七巧聚元金丹,碧落子的本命元珠,他日登九天紫金仙君的凭证,看来碧落子确实准备拼命了。

    “啊,涅盘金身。不好,竟然是七巧聚元金丹。天啊,我可不想死。”魔蛇惊叫道,但后悔已来不及了。

    轰,漫天金光,紫焰闪动,吞日潭中名扬天下的蚀水竟然全部被蒸干。从此,玄门又少了个险地。

    良久,良久,雷声方停,金光,紫光方消……

    不知过了多久,碧落子才醒来,一看,自己躺在大东山脉的一个不知名的山林里。一查之下,碧落子万念俱灰——胸口破了个洞,估计是被紫金独角魔蛇的角顶的,百脉俱废,九经全断,本命元珠——七巧聚元金丹也毁了。若没有明霞佩,或许自己早死了。即使如此,情形不容乐观,尽管有明霞佩吸天地之灵气,但自己最多只有两日活了。想那魔蛇,估计也不好过,应该离死不远了,毕竟,七巧聚元金丹的威力就是神也受不了。自己太自信了,若自己带上百宝护髓丹,至少能延长自己半年生命。可如今,唉!悔恨也无济于事。若不是在吞日潭,蚀水克制了我的幽离昧火,我早把那魔蛇烧得魂飞魄散;若不是在吞日潭,我的许多法宝都被克制,又怎会有今日的狼狈呢?不,我还不能死,琉璃明王心诀决不能失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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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章 拜师
 
 
    “什么东西,好香啊,是肉香。”碧落子精神大振,有肉香说明附近有人

    家。好耶,琉璃明王心诀终于有传人了。

    正所谓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待寻到肉香来源时,竟发现是一个空荡荡的山谷,丝毫不见人影。真是天绝我也。碧落子真想抱头大哭一场。

    这肉是不是猎人用来引猎物上钩的诱饵?碧落子心想,可左看右看,丝毫不见半点陷阱的痕迹,以我五百年的经验居然找不到半点痕迹,若真的是陷阱,那布陷阱的人一定是一个天才。

    “哇,这肉真香!”碧落子感慨道,四百年了,整整四百年了,自从修道有成后,碧落子从未吃过一片肉。如今,论为凡人的他,闻到这四百年未闻的肉香,心中更是饥肠辘辘,何况体力即将耗尽,身体更需要补充一下能量。

    不过,碧落子还在犹豫,凭经验,他知道这是一个陷阱。但转眼又想,这肉这么香,能引来我,难道不会引来其他猛兽?想现在的碧落子,百脉俱废,手无缚鸡之力,若猛兽一来,只怕只有死的份了。修真界大名鼎鼎的伏霞真人碧落子竟然葬身兽口,传了出去,岂不是让人笑掉大牙。不管了。怎么也得拼一拼。

    碧落子咬咬牙,一步一步向肉走去。近了,更近了,是兔肉。哇,抓住了。

    “嚓”一声响,碧落子心中一慌,不好,中埋伏了,可还没反应过来就掉下去了。

    “惨罗!”碧落子心中一沉。这一摔,让碧落子更是雪上加霜。幸好兔肉还在,死也要做个饱死鬼。三下五除二,那肥肥的兔肉就让他给啃光了。

    “恩,手艺还真不错。”碧落子差点把自己的舌头给咬掉了。

    “咦,我怎么迷迷糊糊的。不好,这兔肉居然下了药……”碧落子只觉得天旋地转,一下子昏倒在陷阱里。

    黎明时分,碧落子醒了过来。运气背时,喝凉水也会塞牙缝。我不甘心啊,名扬天下的琉璃明王心诀,才由我创立却自我终结。上苍,你也太残忍了吧。想到此处,悲从心来,碧落子不禁放声痛哭。是啊,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

    或许是快死了吧,碧落子心中格外清明,五百年来的点点滴滴一一浮现心头……

    “狗杂种,别跑。”

    一个蓬头垢面的小孩在狂奔,而他身后,则是一位满脸横肉,凶神恶煞的大汉。

    “狗杂种,看你往哪儿跑,居然敢偷我恶屠夫的包子,也不打听打听我恶屠夫是什么人。”大汉凶狠地叫嚣道。

    尽管小孩跑得飞快,但始终跑不过大汉。由于小孩特别机灵,但这只能延缓他被抓的时间罢了。

    终于,小孩被抓住了。“跑,我叫你跑。”

    “啪啪”两个耳光,小孩的脸顿时肿了起来。

    “呀,这里还有一个。”一个小女孩被大汉从破庙的门后面拎了出来。

    “包子是我偷的,要打你打我好了。”小孩恳求道。

    大汉把小女孩一扔,赶了过来。“死杂种,还嘴硬,打死你。”

    一阵手打脚踢,大汉停手了。可能是打累了,也可能是怕出人命,大汉施施然走了。

    “大菜哥,你受伤了。看,都流血了。”小女孩赶过来道。

    “不要紧,大菜哥命硬。来,小草,看大菜歌给你带来了包子。恩,有点脏了,来,大菜哥给你吹吹。”

    “呜——”小女孩哭了,“大菜哥,你对我真好,我长大了一定嫁给你。”

    就这一句话,让碧落子记住了一辈子;就这一句话,几百年来,碧落子无怨无悔。

    流浪是痛苦的,童年的磨难使碧落子性情偏激,他痛恨天下恶人,他发誓要杀光一切恶人。魔宗本来有800多宗,他一人竟灭600余宗,让魔宗之人闻风丧胆,冠之为“血海人屠”。

    苦难终于在他遇上他师傅毕天尊者时结束了。自此以后,他,小草就成了名扬天下的落霞九子。

    五百年过去了,他依然请清楚楚地记得那天拜师的情景。

    那天,艳丽的金日格外明媚,绮丽的云霞轻轻地围绕落霞山。庄严古朴的玄真大殿上,站着他,小草及其他七个小孩。他的师尊,毕天尊者,就坐在大殿中间的紫金*背椅上,和蔼地看着他们。

    “你叫什么名字?”师尊问道。

    “我叫大菜。”碧落子大声回答。

    “哈哈——”其他七个小孩笑道

    “玄真大殿上不许大声喧哗。”毕天尊者满脸威严地说,“从现在起,你叫碧落子,是他们的大师兄。记住,一入落霞门,生死永不弃。”

    那一天,大师兄伏霞真人碧落子,二师兄清流真人玉玄子,三师兄归元真人玉乩子,四师兄吸霞真人玉真子,五师兄渡元真人玉海子,六师兄杯渡真人玉蝉子,七师兄玄龙真人玉骧子,八师兄通天真人玉归子,小师妹明霞真人玉灵,一同拜在落霞门下。

    谁又能想到,当年默默无闻的几个小孩子会成为名扬天下的落霞九子呢。而其中的大师兄碧落子,一身修为功造天化,竟不下当年落霞门开派祖师落霞真人,当今修真界更是无一敌手,那气概何等豪迈!

    而今的碧落子身废功败,追抚往昔,怎不能令人扼腕叹息呢?记忆的轮盘还在转动,碧落子不禁想起了他们落霞九子出道的第一战。

    黄麻山一战,九龙五魔归位,那可是玄门大快人心的事啊。而那一战,也打出了落霞九子的威名。当然,三百年前的道魔之战更是落霞九子名扬天下的锲机。才一百多年修为的落霞九子,初生之犊不畏虎,其修为直追拥有四五百年修为的各派宗主,这令天下人不能不对落霞九子侧目。而碧落子,竟以一人之力杀十法使,斩左右护法,败魔宗宗主,声名大昭,隐隐有天下第一人之称。本来碧落子打算道魔之战后和小师妹成亲,谁知天不从人愿,小师妹居然中了魔宗宗主之真力与玄魔气,生死不知,直到现在还躺在千年寒灵棺中

    “师妹啊,师妹,师兄对不起你,师兄没能力,师兄救不了你。”碧落子自怜自叹,不禁想起和师妹经过的一点一滴……

    坐戒堂内,一位少年跪在祖师尊像前思过。

    “大师兄,你以三天没吃东西了,给,两个馒头。”小师妹的声音在耳边柔柔响起。

    碧落子心中一动,还是师妹对我好啊。“师妹,赶紧走,让师傅看见了可不得了啦。”……

    听雨轩前,在漆黑的夜晚,雷雨交加,又是谁给跪着的男孩撑一把油纸伞,遮一方风雨呢?

    “师妹,还记得我偷看你洗澡的事吗?”碧落子喃喃自语,脸上满是柔情。

    “师妹,还记得儿时的歌谣吗?

    紫月在天上飘,

    星星睡觉了,

    美丽的姑娘,

    你为什么不睡,

    是在思念远方的人吗?

    ……”

    迷迷糊糊中,碧落子又昏了过去。……

    “喂,醒醒啊,醒醒。”林楠费力地摇着那个掉在陷阱的人。

    “太好了,我还未死。”碧落子大喜,睁眼一看,还在那个山谷,只不过由陷阱转到地上。

    映入眼帘的是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和一张圆圆的脸。细看之下,原来是一个孩子,大约十岁,又黑又壮,看那样子,练外门功夫倒是一块好材料,但若练琉璃明王诀,只怕不如人意了。但,我有选择吗?天意弄人啊。

    “孩子,我快死了,你能答应一个临死之人的最后一个要求么?”

    林楠心地十分善良,毫不犹豫地说:“爷爷,不论你说什么我都答应,即使你要我杀红毛老虎,我也不会皱一下眉的。”在他心中,最危险的事没过于杀红毛老虎了。

    “好孩子,难得你有这份心意。来,跪下,给我磕几个响头,你就是我碧落子的徒弟了。”

    林楠是个实心眼,“咚咚咚”就给碧落子磕了三个响头。

    “孩子,过来,为师教你琉璃明王心诀。”……

    “都记住了吗?”碧落子问道。

    “恩,都记住了。”林楠老老实实地回答。

    “盘膝,坐好,为师用真元引导你练一次气。记住,你以后要天天这样练气。”引过气后,碧落子面色更见苍白,身体更是摇摇欲坠。以后有多少成就就看你的造化了。碧落子心想。

    “孩子,为师死后,就葬在这里。这个明霞佩随为师多年,就送给你吧。待你成年后,你去落霞山把琉璃明王心诀交给落霞门的掌门人。记住,一入落霞门,生死永不弃。”

    明霞佩刚离开碧落子,碧落子头一歪,死了。名满天下,威震四海的洪荒八仙之首的伏霞真人真的就这样死了。没有人送终,除了一个傻徒弟。

    天,无语,山风也在呜咽,似乎在为这位修真界宗师鸣不幸。……

    “师傅。”林楠大声喊道。

    “恩师碧落子之墓”,一张碑,一座坟,孤零零地躺在蝶翠谷。

    林楠流着泪回了碧柳庄。由于明霞佩是师傅的唯一遗物,林楠用一根红绳子串起来,把它挂在胸口(明霞佩,玄门难得的宝物,可吸天地灵气,静心安神,祛除心魔,对修道有意想不到的好处。)

    “林伢子,回来啦,今天有什么收获?哎,你眼睛红红的,没事吧?”王大棍子满脸红光,脑中犹在回味——这张寡妇的皮肤水灵灵的,操着真他妈的爽。

    “没事,不小心被树枝擦伤的,故今天没收获。干爹啊,今天有什么喜事,你怎么这么高兴?”

    林楠问道。

    “没……没事。”王大棍子吱吱吾吾地说。

    “干爹,今天我累了,先去睡一觉,吃饭时叫我。”

    “好咧。”王大棍子巴不得这一句,然后心虚地走开了,至于今天他干儿子的不正常,倒让他给忽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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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章 兽卵
 
 
    且说那紫金独角魔蛇,也是内腑破裂,重伤至死,当下连碧落子是生是死也无暇顾及,急惶惶地逃走了。

    飞了不远,发现有个山洞,便直冲过去。待到进入山洞,细察伤势后,紫金独角魔蛇心如死灰。

    “臭道士,我咒你祖宗十八代。”紫金独角魔蛇恨恨道,越想越不平,想我堂堂魔蛇,一心修道,从未干过伤天害理之事,竟然落得如此下场,苍天无眼啊。不,魔蛇一脉,决不能自我而断。

    “回精化魄大法。”魔蛇大吼一声,全身上下,顿时化为一团血雾,血雾不断涌动。良久,良久,血雾方停止涌动,但愈来愈稀。不久,一颗紫荧荧的兽卵,出现在血雾下面。

    “孩子,为母不能为你施展防御术了,一切*你自己了。”

    一颗泪珠从血雾中滑落下来,落地铿然有声,见土化为一紫金双色小珠子。顿时,血雾即消,可与神兽相媲美的紫紧独角魔蛇真的是魂消魄散一点不存了。

    洞中,唯有一大一小两个珠子,倒也相映成趣。……

    再说碧柳庄,自从林楠练了那琉璃明王心诀来,觉得身轻如燕,无形之中,气力更是大涨。上次打猎时,竟一拳打死一头青皮狼,这让林楠大吃一惊,心想:“师傅这琉璃明王心诀倒也挺管用的。”于是,林腩修炼得更加勤了。要是让碧落子知道,他的好徒儿修炼了半年的明王诀才打死一头狼,只怕活过来又气死了。

    是夜,五轮幽幽的紫月成五角星型挂在天空。朦胧的月光轻轻地洒在大东山脉上,洒在铁马河上,洒在树木葱荣的碧柳庄上。林腩盘膝坐在床上,手捏千层不动莲花印,按师傅所传的路径运转体内真元。紫色的月华萦绕他四周,形成一个紫色的五角星,而紫色五角星的中心,则是一片朦胧的红光,那正是明霞佩所在之处。林腩的进展虽慢,可由于他天性纯朴,加上明霞佩的帮助,所吸收天地灵气之纯,却为常人所不及,这也为他日后的修炼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当然,其中缘故,直到林腩成为一代宗师时他才知道的。

    第二天,在唧唧喳喳的鸟鸣声中,林腩做好一切准备后,捎上几片肉脯,灌上一壶水出发了。红狐呀红狐,这次我一定抓住你。林楠嘀咕道。自从上次师傅把雪乳兔吃掉后,红狐再也不吃林楠那香喷喷的雪乳兔啦。可能是师傅吃兔肉摔到陷阱的事让红狐看见了。无奈之下,林楠又换了几套计策,可红狐硬是不上当。但林楠一股子牛劲,硬是不放弃。哼,红狐,我林腩跟你耗上了。

    “大黑熊,这么早就上山了。”二狗子远远地向他喊道。

    操!林腩最讨厌人家叫他大黑熊了。哼,人长得黑就叫大黑熊,那张寡妇白嫩嫩的,岂不叫大白猪?

    为了甩掉这个绰号,林楠曾威胁说:“谁叫我大黑熊,我揍得他满地找牙。”但威胁无效,于是,林楠的拳头有了发泄的机会。一天之内,村里所有的小孩的脸都肿得像猪头。若外人来了,还以为这里是猪头村呢,结果,大黑熊的频率从每天的十次变为百次。

    硬的不行,林楠来软的。“各位少爷小姐们,只要你们不叫我大黑熊,以后我打来的猎物分一半给大家。”在林楠的满腹期待下,得到的答复依旧是——不行。

    为什么大家喜欢叫我大黑熊呢?林楠挠挠脑袋,始终想不通。为此,他曾思考三天三夜,但毫无进展,只得放弃。

    其实很简单,村里的小孩看不惯林楠的力气过人,同在碧柳庄长大,为什么他的力气比我们大?说白了,村里的小孩就是嫉妒林楠。为了维持心中的平衡,他们就给林楠起了个“大黑熊”的绰号。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每当看到林楠恼羞成怒的模样,村里的小孩格外高兴。看来“快乐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这句话是很有市场的。

    经过无数努力一一失败后,林楠不得不接受这个现实,背上这个沉重的外号。看来,大黑熊这个显赫的绰号是跟他一辈子了。而林楠之所以每天清晨上山去打猎,估计是为了避免和村里的小孩照面。

    “哼。”,林楠朝二狗子翻翻白眼,施施然走了。

    “嘻嘻,大黑熊生气了。”二狗子的笑声远远传来。

    “他***,这山路平常好好的,今天怎么这么难走了。”可能是受王大棍子的影响,林楠有时也是满嘴粗话。

    “他***倒了八辈子霉,一天之内居然摔了八个跟头。我呸!”在摔了第八个跟头起来后,林楠甩甩手。难道我什么时候得罪山神了?*山吃山,这山神可是万万不能得罪的呀!

    林楠连忙整束衣裳,跪拜祷告起来:“万能的东山大神啊,若您的子民有什么不敬之处,您就大人不计小人过,还望您多多包涵吧。我回去之后一定会祭您拜您的。”祷告之后,林楠继续上路。说来也怪,一路上倒是顺风顺水地到达蝶翠谷。其实这完全是林楠的心理作用。他之所以摔倒,是因为他心情不好,加上山路难行,摔跟头就在情理之中了。至于他祈祷之后顺风顺水,那是因为他心情好了,心情好了,还摔跟头,那岂不是怪事?

    每来一次蝶翠谷,林楠就祭拜一次师傅。在他的记忆中,师傅真的是太好了,不但教他功夫,还赠他玉佩。为此,林楠十分感动。特别是练了那个什么明王诀后,林楠爬树比猴快,跑步比兔快,游泳比鱼快,这种感动更深了。的确,明王琉璃心诀极大地改造了林楠的体质,让他的身体极度地强壮起来。但遗憾的是,明王诀并没有改变他的肤色。练了半年的明王诀,林楠的皮肤还是黑不溜秋的。

    祭拜师傅后,林楠从鸣霞峰采来香莲草(香莲草,产于鸣霞峰,能遮掩人的气味,对猎人来说,是不可多得的宝物,但香莲草必须现采现用,且效力只能维持四个时辰),把香莲草捣碎,涂其汁液于全身上下,这样能掩盖自己身上的气味。否则,以红狐灵敏的鼻子,只怕在三里之外就闻到自己的味道,躲了起来。红狐确实狡猾,林楠观察他们近一年,居然找不到它们的巢穴。不然林楠早就给他们来一个瓮中做鳖了。涂好香莲草后,林楠朝蝶翠谷深处进发。到了红狐集中出没的地方,林楠停止了前进,趴在地上,浑身插满树枝。趴了近一个时辰,一只红狐探头探脑地出现了。只见它蓝溜溜的眼睛迅速扫了四周,然后趴在地上,耳朵贴住地面听了一阵,在没发现什么症状后,又跑了一圈,边跑边嗅。终于,它认为安全了,才发出“吱吱”的叫声。一会儿,大约十多只红狐跑了出来,其中还有四只小崽子。红狐虽警觉,却喜欢日光浴,这是抓红狐的最佳时机。可恼的是,每次日光浴,必有一只红狐站岗放哨,这让林楠恨得直咬牙。这次放哨的是一只高大的红狐,瞧它那皮毛,估计可卖14个蓝月币。只见它昂着头,直挺挺地蹲坐在地面上,一双蓝溜溜的眼睛警觉地注视四周。一会儿,见没什么情况,它居然眯着眼睛打起了盹。*!真是个懒狐狸,放哨都打盹。是它,这次的目标就是它。林楠悄悄地爬过去。时爬时停。近了,更近了,只有十米了。这是弓箭最佳的有效距离,即使红狐听见箭声,逃也来不及了。若射破了皮,就不值钱了,还是活捉吧。林楠心想,于是把搭上弓箭的手又放了下来。只有三米了,不能再前进了。林楠偷偷地把套索拿了出来,在一端轻轻地打了个活结。

    “呼——”,套索化做一道乌光,闪电般射向放哨的红狐,而此时的红狐忽然睁开眼睛,“吱——”放哨的红狐发出一声尖叫,正躺着晒阳光的红狐顿时翻身而起,四下逃窜。“哈哈,来不及啦。”林楠两眼放光,仿佛看到蓝汪汪的蓝月币堆在他面前。红狐本能地一缩脖子,十拿十稳的一击居然落空了。死里逃生的红狐大喜,发足狂奔。煮熟的鸭子又飞了,林楠如何心甘,立马狂追。幸亏这些天来林楠勤练琉璃明王心诀,跑步的速度居然与红狐不相上下。这一人一狐一口气跑上了一百里,好在林楠习的是琉璃明王心诀,气脉悠长,要不然早就被这只红狐给累死了。而那红狐,早已气喘吁吁,估计快撑不住了。

    前面有一个山洞,红狐大喜,一头撞了过去,希望能够藉山洞摆脱林楠。林楠大惊失色,生怕就此前功尽弃,赶紧加快速度,期翼能赶在红狐进入山洞之前将它抓住。但十米的差距,岂能说消就消。终于,红狐进了山洞。林楠有点失望,但决不放弃,毅然冲了进去。哈,原来是一个死洞,害我白白担心一场,林楠大喜。经过几番搏斗,红狐终于被抓住了。

    而林楠,则兴奋地哼起歌来。待到把红狐结结实实捆好,林楠发现天色已晚,要知道,夜里是野兽的天下,在夜里行路,那是十分危险的。生了堆火,林楠准备在石洞过夜。本来林楠打算活捉一只红狐回去的,这样好向村民夸耀,但又担心睡觉时红狐逃走。无奈之下,林楠只好把红狐活活掐死。成为天下第一只被活活掐死的红狐,这只红狐也可以名垂青史了。剥了红狐皮后,林楠小心把它折起来,藏在怀里。然后大吃了一顿烤红狐肉,倒头就睡。

    第二天,当林楠准备离开时,才发现这里有一颗蛋卵。好漂亮的蛋卵啊,紫荧荧的,仿佛有光在上面流动,若孵出来,一定是一只美丽的鸟雀。咦,这里还有一颗珠子,紫金双色,入手温润如玉,清凉若水,端的不是什么凡品。毫无疑问,这珠和卵都成了林楠的收藏品。回家路上,林楠疾步如飞,一下子来到了蝶翠谷。

    蝶翠谷有三宝:彩蝶,翠梅,雪狐猴。彩蝶是指七彩紫霜蝶,它的胆,即七巧玲珑胆,通体生凉,能退暑气,存食物半月不坏,实在是夏日避暑的极品。为了找彩蝶,林楠翻遍了整个蝶翠谷,不见丝毫踪影,无意中找到了翠梅。翠梅,即翠玉梅,产于蝶翠谷中的玄冰潭畔,味美汁多,其香无比,吃过之后,齿颊留香,三日不绝。而雪狐猴,只是村民的传说,没人见过,它的存在,只怕是一个大大的问号。掐指算来,翠玉梅应该成熟了,看看天色尚早,林楠寻思道:不如采些翠玉梅回去,给阿爹尝尝鲜,让村民开开眼界。说干就干,一会儿工夫,林楠手上就多了一叠翠玉梅。“哇,真香,我忍不住了,吃一颗吧,反正有这么多。”林楠每次都这么想,如此再三,待到村口时,只剩下一颗翠玉梅了。

    “林呀子,总算把你盼回来了,我可担心得一夜没睡觉。”看到林楠回来,站在村口的王大棍子急急喊道。

    “阿爹,让你担心了。看,我抓到什么了?”林楠一把掏出红狐皮,迎风一抖,灿烂的红狐皮仿佛绸缎一样柔软,呼啦啦地被风吹得直响,如一团红红的火焰在燃烧。

    “哇,红狐皮。”王大棍子两眼放光,仿佛看到一堆金灿灿的金币放在他面前。“12个蓝月币,12个蓝月币呀。”王大棍子傻了,只是重复地念道。

    “阿爹,给。”林楠把最后一个翠玉梅递给王大棍子。

    “天啦,是翠玉梅,这可是个好东西呀。蝶翠三宝,我王大棍子终于见过蝶翠三宝了。”王大棍子兴奋得双脚直跳,一把抢过林楠,猛地在他脸上亲了一口,“林呀子啊,你真是我命中的福星。”,那句老到牙的话又蹦了出来。

    “阿爹,你的口真臭。”林楠使劲地揉揉脸。

    “恩,好吃,真好吃,这蝶翠三宝还真他妈的不是盖的。”王大棍子一口把翠玉梅吞了去,使劲地嚼着,看那猴急的模样,的的确确是一个实足的小人。“这下,我的口臭也治好了。”王大棍子口沫四贱。

    “看,大黑熊回来了。”

    “红狐?真的是红狐皮啊。”村里一阵鸡飞狗跳,呼啦啦一大群人围了过来。“看,看,看,这可是我干儿子剥下的红狐皮。”王大棍子摇着,昂首挺胸,仿佛一个打仗得胜的将军,可配上他那尖嘴猴腮的面容,实在滑稽可笑。

    “让一让,让一让,让我看看。”,“让我摸一下。”,“让我也摸一下。”,

    “铁柱子,你拦住我了,麻烦你低一下头。”声音此起彼伏,把若大的村口嚷得像闹市一样。后来的人看不到,急了,三下五除二,急忙上树,再后来的人一见,纷纷效仿,一时间,村口的树上站满了人。

    “哇,大黑熊好厉害啊,居然抓住了红狐。”二狗子的口气满是羡慕。“就是,就是。”山娃子,狗蛋子等几个人纷纷附和。

    “各位,”,王大棍子直嚷嚷,“今天下午我王大棍子摆酒,请各位过来喝酒。”,“噢——”,碧柳庄一片沸腾。

    回家后,王大棍子赶紧藏好红狐皮,然后宰猪杀羊准备酒席。是日,碧柳庄狂欢,

    夜,又悄悄降临了,喧嚣了一天的碧柳庄重于安静下来。“酒,酒。给我酒。”王大棍子正在梦呓,呼噜打得震天响。“酒有什么好喝的。”林楠想不通,摇摇头进了自己的房间。“终于安静了。”白天摆酒席的事可把林楠累坏了,现在才有时间来欣赏这个可爱的鸟蛋。小心翼翼地把鸟蛋放在桌子上,林楠仔细地观摩起来。一般的鸟蛋是椭圆型的,而该蛋却是圆圆的,像一个球;蛋壳也怪怪的,是紫色的。林楠见过各种鸟蛋,有红壳的,有白壳的,有青壳的,就是没见过紫壳的。还有,这蛋未免太大了,足足有两斤重,毕竟身高1米,翼展4米的疾风之鹰所产的蛋不过半斤,这鸟妈妈真是大得不可想象——

    第五章金角出世——

    “怎么孵化它呢?”林楠拿不定主意。要是小一点,那该多好啊,我就可把它放在鸡窝里,让母鸡孵化它。当然,这是不可能的。“看来我只好每晚抱它睡,用体温孵化它了。”林楠自言自语。

    就在林楠准备抱紫蛋时,异变发生了。一直凉飕飕的明霞佩突然变得热起来,接着一道红光自佩上直射紫蛋。而此刻林楠竟发现自己不能动弹,连嘴都张不开。顿时,林楠的内心惊恐到了极点,若这样瘫痪一辈子,那真是生不如死啊。红光整整持续一个时辰,林楠也整整惊恐了一个时辰。这时,那紫蛋起了变化。紫蛋的蛋壳上突然出现了许多红线,接着,只听见“咯吱——”的声响,蛋壳自红线处破裂并沿红线展开,仿佛莲花绽开一样,而花的中心,居然蜷缩着一条四脚蛇。天啊,真的是四脚蛇。只见它仿佛刚睡醒似的打了个哈欠,然后爬了起来,“咔嚓,咔嚓”吃起蛋壳来。一会儿工夫,那蛋壳被它吃光了,它似乎意犹未尽,东张西望了一阵,居然朝林楠爬了过来。它想干什么?未知的恐惧才是最可怕的。“别过来,别过来,千万别过来。”林楠在心中狂喊,整个人几乎要崩溃了。可惜手脚不能动弹,否则他夺门而出,早逃跑了。可惜,天不从人意,四脚蛇爬到林楠的手上,停了下来。林楠的心提到嗓子眼了。那蛇看了看林楠的手,猛地咬住他的左手大拇指,吧滋吧滋地吸起血来。“天啊,竟然是一条吸血的四脚蛇。”林楠欲哭无泪。“这下死定了。”出忽意料的是,那四脚蛇吸了三口就不吸了。可能是吃饱了,它摇摇尾巴,又爬回桌上,蜷成一团,把头趴在爪子上睡起觉来。

    此刻,林楠被咬伤的手指居然发起紫光来。没错,是紫光,弱小得像一支微微的烛火,但由于是黑夜,足以昭显它的光芒。一会儿工夫,林楠受伤的手指完好如初,此时林楠也恢复了自由。一切,仿佛是一场梦。

    “看来是自己太累了,居然产生幻觉,睡一觉就好了。”林楠打了个哈欠,往床上一躺,也睡了。

    这时,林楠的身体正发生剧烈的变化,一个不好,形魂俱灭。朦胧的紫光自林楠受伤的手指沿手臂一直往上冲,直至两乳之间的膻中穴,然后在那里盘成一个球,滴溜溜地转动。而林楠从石洞拣来的那颗珠子,缓缓浮起,发出紫金色的光芒。很快地,紫金色的光芒就和圆球缠绕在一起,而珠子却慢慢地移向圆球。渐渐地珠子和圆球融为一体,令人惊讶的是,变化并没有停止,那融合后的珠球正缓缓地进入林楠的膻中穴。此时的林楠,一无所知,正发出“呼呼”的鼾声。有时,无知也是一种幸福。终于,珠球完全进入林楠的体内,顿时,漫天的光芒消失了,小屋又恢复了平静。

    第二天一大早,林楠就醒了,这是长期以来养成的习惯,山里人生活清苦,一般清早起来上山打猎。林楠醒来后,发现自己的胸口多了个东西,低头一看,哇,是只四脚蛇。只见它蜷着身子,眯着眼睛趴在林楠的胸口上,嘴里发出呼呼的声音。原来昨晚的事是真的,不是幻觉。不过,会打呼噜的四脚蛇,这也太奇怪了。林楠心中嘀咕道。这才想起昨天带回来的卵孵化了,不过不是鸟,而是四脚蛇。只不过这只四脚蛇有点古怪,它全身紫黑色,长着一只金光灿灿的角及四只银光闪闪的脚,更令人惊异的是脚上的爪子是红色的。虽说它在睡觉,可睡觉也不老实,一条紫尾巴不时地摇晃。

    这只四脚蛇正是紫金独角魔蛇。本来紫金独角魔蛇是没有脚的,可它母亲吃了紫金玲珑结魂草,临死时全身化为血雾,凝实而结成一个兽卵。由于兽卵中含有紫金玲珑结魂草的精华,加上昨晚孵化时吸明霞佩中的灵气,故紫金独角魔蛇一举发生了进化,长出四只可爱的银脚。傻人有傻福,这天大的好处居然落到林楠的头上,可见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至于昨晚四脚蛇的吸血,则是它与林楠订下血契,以后生死相随,永不背弃。

    林楠想起床了,于是轻手轻脚地把四脚蛇挪开。睡知四脚蛇甫离他胸口就醒了。只见它睁着一双无辜的红眼睛望着林楠,仿佛在责怪他为什么把它挪开。好有灵性的动物啊。看到此景,他有点于心不忍,又把它放回胸口。那四脚蛇十分高兴,摇着尾巴,一边用肚皮磨蹭林楠的胸口,一边用红红的舌头添林楠的手指。

    “小家伙,别闹了。我想起来穿衣服,乖,爬到一边去。”林楠对四脚蛇说话。在他看来,既然四脚蛇如此有灵性,那一定听得懂他说话。

    四脚蛇果然听得懂林楠的话,乖乖地爬到一边去。

    “哇,好可爱的小东西哟,以后就叫你金角吧。”林楠十分高兴,决定收养这只四脚蛇。那小东西点点头,看样子十分兴奋,似乎很满意这个名字。

    由于今天准备去苗侗镇卖红狐皮,林楠今天不上山了。本来早餐一般由阿爹做的,可昨天喝得太多,当林楠经过他房间时,王大棍子正呼呼地打鼾呢。看来,今天的早餐是不指望他了。林楠架上锅,烧上水,待水开后,往锅里撒上几把米,再洒些蓝米豆,六黄榛仁及红玉藕片,炖了一锅粥。等粥熟后,林楠撤了火,往锅里滴了几滴蓝玉蜂蜜。天啊,真的是蓝玉蜂蜜。要是那些贵族小姐们知道了,非发疯不可。如此珍贵之物,竟用来做粥,真是暴殄天物(蓝玉蜂蜜,呈蓝紫色,香甜可口,如玉般柔软,尤对养颜有特效,是炼丹不可多得的材料)。该物产量极其稀少,一般用来进献皇宫。许多豪门大家纷纷以拥有一瓶蓝玉蜂蜜为荣,那些贵族小姐们更是趋之若骛。遗憾的是,整个紫金大陆也只有皇宇王朝的宫中有三瓶,其他的王宫连一瓶都不到。据说,若能天天食一匙蓝玉蜂蜜,连食白日,可永葆青春。此物之珍贵由此可见,在市面上,更是有市无价。但林楠根本不知道什么是蓝玉蜂蜜,只知此物香甜可口,用来做粥,味美无比。若让王大棍子知道他用蓝玉蜂蜜做粥,只怕会真的疯了。

    想到今天要去苗侗镇卖红狐皮,林楠不禁热血沸腾。刀,黍米梅花糕,千层荷叶糖,珍珠梨花饼,哇,好多好吃好玩的东西。

    苗侗镇,我来啦。……

    注:紫金大陆一天12个时辰,一年650天,共13个月,分春,夏,秋,冬四季,每季3个月,最后一个月,即第十三个月,叫年月,也称狂欢月。在该月,大家走亲访友,祭神拜祖,忙得不一乐乎。该月的最后的一天叫斋日,这一天,所有的人都得吃斋,以示对紫金大神的尊重。到了晚上,大家狂欢,庆祝旧年的结束及新年的到来。紫金大陆有几个通行的节日,即年月,春祭日,祭祖日,拜礼节。祭祖日在三月十八日,这一天,紫金大陆的所有人,上至皇亲贵族,下至平民百姓,扫坟焚香,祭祀先人。春祭日各地都有,但日期不同,在碧柳庄,春祭日定于一月十五日。这一天,碧柳庄上下身披节日盛装,敲锣打鼓,放龙舟挂梵香,在巫庙中祭祀春神,祈求今年风调雨顺。拜礼节,在九月九日,这一天,紫金大陆所有年满16岁的青年男女,在巫庙或道观或佛寺或魔坛由长者加冠行礼,以示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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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章 金角出世
 
 
    “怎么孵化它呢?”林楠拿不定主意。要是小一点,那该多好啊,我就可把它放在鸡窝里,让母鸡孵化它。当然,这是不可能的。“看来我只好每晚抱它睡,用体温孵化它了。”林楠自言自语。

    就在林楠准备抱紫蛋时,异变发生了。一直凉飕飕的明霞佩突然变得热起来,接着一道红光自佩上直射紫蛋。而此刻林楠竟发现自己不能动弹,连嘴都张不开。顿时,林楠的内心惊恐到了极点,若这样瘫痪一辈子,那真是生不如死啊。红光整整持续一个时辰,林楠也整整惊恐了一个时辰。这时,那紫蛋起了变化。紫蛋的蛋壳上突然出现了许多红线,接着,只听见“咯吱——”的声响,蛋壳自红线处破裂并沿红线展开,仿佛莲花绽开一样,而花的中心,居然蜷缩着一条四脚蛇。天啊,真的是四脚蛇。只见它仿佛刚睡醒似的打了个哈欠,然后爬了起来,“咔嚓,咔嚓”吃起蛋壳来。一会儿工夫,那蛋壳被它吃光了,它似乎意犹未尽,东张西望了一阵,居然朝林楠爬了过来。它想干什么?未知的恐惧才是最可怕的。“别过来,别过来,千万别过来。”林楠在心中狂喊,整个人几乎要崩溃了。可惜手脚不能动弹,否则他夺门而出,早逃跑了。可惜,天不从人意,四脚蛇爬到林楠的手上,停了下来。林楠的心提到嗓子眼了。那蛇看了看林楠的手,猛地咬住他的左手大拇指,吧滋吧滋地吸起血来。“天啊,竟然是一条吸血的四脚蛇。”林楠欲哭无泪。“这下死定了。”出忽意料的是,那四脚蛇吸了三口就不吸了。可能是吃饱了,它摇摇尾巴,又爬回桌上,蜷成一团,把头趴在爪子上睡起觉来。

    此刻,林楠被咬伤的手指居然发起紫光来。没错,是紫光,弱小得像一支微微的烛火,但由于是黑夜,足以昭显它的光芒。一会儿工夫,林楠受伤的手指完好如初,此时林楠也恢复了自由。一切,仿佛是一场梦。

    “看来是自己太累了,居然产生幻觉,睡一觉就好了。”林楠打了个哈欠,往床上一躺,也睡了。

    这时,林楠的身体正发生剧烈的变化,一个不好,形魂俱灭。朦胧的紫光自林楠受伤的手指沿手臂一直往上冲,直至两乳之间的膻中穴,然后在那里盘成一个球,滴溜溜地转动。而林楠从石洞拣来的那颗珠子,缓缓浮起,发出紫金色的光芒。很快地,紫金色的光芒就和圆球缠绕在一起,而珠子却慢慢地移向圆球。渐渐地珠子和圆球融为一体,令人惊讶的是,变化并没有停止,那融合后的珠球正缓缓地进入林楠的膻中穴。此时的林楠,一无所知,正发出“呼呼”的鼾声。有时,无知也是一种幸福。终于,珠球完全进入林楠的体内,顿时,漫天的光芒消失了,小屋又恢复了平静。

    第二天一大早,林楠就醒了,这是长期以来养成的习惯,山里人生活清苦,一般清早起来上山打猎。林楠醒来后,发现自己的胸口多了个东西,低头一看,哇,是只四脚蛇。只见它蜷着身子,眯着眼睛趴在林楠的胸口上,嘴里发出呼呼的声音。原来昨晚的事是真的,不是幻觉。不过,会打呼噜的四脚蛇,这也太奇怪了。林楠心中嘀咕道。这才想起昨天带回来的卵孵化了,不过不是鸟,而是四脚蛇。只不过这只四脚蛇有点古怪,它全身紫黑色,长着一只金光灿灿的角及四只银光闪闪的脚,更令人惊异的是脚上的爪子是红色的。虽说它在睡觉,可睡觉也不老实,一条紫尾巴不时地摇晃。

    这只四脚蛇正是紫金独角魔蛇。本来紫金独角魔蛇是没有脚的,可它母亲吃了紫金玲珑结魂草,临死时全身化为血雾,凝实而结成一个兽卵。由于兽卵中含有紫金玲珑结魂草的精华,加上昨晚孵化时吸明霞佩中的灵气,故紫金独角魔蛇一举发生了进化,长出四只可爱的银脚。傻人有傻福,这天大的好处居然落到林楠的头上,可见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至于昨晚四脚蛇的吸血,则是它与林楠订下血契,以后生死相随,永不背弃。

    林楠想起床了,于是轻手轻脚地把四脚蛇挪开。睡知四脚蛇甫离他胸口就醒了。只见它睁着一双无辜的红眼睛望着林楠,仿佛在责怪他为什么把它挪开。好有灵性的动物啊。看到此景,他有点于心不忍,又把它放回胸口。那四脚蛇十分高兴,摇着尾巴,一边用肚皮磨蹭林楠的胸口,一边用红红的舌头添林楠的手指。

    “小家伙,别闹了。我想起来穿衣服,乖,爬到一边去。”林楠对四脚蛇说话。在他看来,既然四脚蛇如此有灵性,那一定听得懂他说话。

    四脚蛇果然听得懂林楠的话,乖乖地爬到一边去。

    “哇,好可爱的小东西哟,以后就叫你金角吧。”林楠十分高兴,决定收养这只四脚蛇。那小东西点点头,看样子十分兴奋,似乎很满意这个名字。

    由于今天准备去苗侗镇卖红狐皮,林楠今天不上山了。本来早餐一般由阿爹做的,可昨天喝得太多,当林楠经过他房间时,王大棍子正呼呼地打鼾呢。看来,今天的早餐是不指望他了。林楠架上锅,烧上水,待水开后,往锅里撒上几把米,再洒些蓝米豆,六黄榛仁及红玉藕片,炖了一锅粥。等粥熟后,林楠撤了火,往锅里滴了几滴蓝玉蜂蜜。天啊,真的是蓝玉蜂蜜。要是那些贵族小姐们知道了,非发疯不可。如此珍贵之物,竟用来做粥,真是暴殄天物(蓝玉蜂蜜,呈蓝紫色,香甜可口,如玉般柔软,尤对养颜有特效,是炼丹不可多得的材料)。该物产量极其稀少,一般用来进献皇宫。许多豪门大家纷纷以拥有一瓶蓝玉蜂蜜为荣,那些贵族小姐们更是趋之若骛。遗憾的是,整个紫金大陆也只有皇宇王朝的宫中有三瓶,其他的王宫连一瓶都不到。据说,若能天天食一匙蓝玉蜂蜜,连食白日,可永葆青春。此物之珍贵由此可见,在市面上,更是有市无价。但林楠根本不知道什么是蓝玉蜂蜜,只知此物香甜可口,用来做粥,味美无比。若让王大棍子知道他用蓝玉蜂蜜做粥,只怕会真的疯了。

    想到今天要去苗侗镇卖红狐皮,林楠不禁热血沸腾。刀,黍米梅花糕,千层荷叶糖,珍珠梨花饼,哇,好多好吃好玩的东西。

    苗侗镇,我来啦

    注:紫金大陆一天12个时辰,一年650天,共13个月,分春,夏,秋,冬四季,每季3个月,最后一个月,即第十三个月,叫年月,也称狂欢月。在该月,大家走亲访友,祭神拜祖,忙得不一乐乎。该月的最后的一天叫斋日,这一天,所有的人都得吃斋,以示对紫金大神的尊重。到了晚上,大家狂欢,庆祝旧年的结束及新年的到来。紫金大陆有几个通行的节日,即年月,春祭日,祭祖日,拜礼节。祭祖日在三月十八日,这一天,紫金大陆的所有人,上至皇亲贵族,下至平民百姓,扫坟焚香,祭祀先人。春祭日各地都有,但日期不同,在碧柳庄,春祭日定于一月十五日。这一天,碧柳庄上下身披节日盛装,敲锣打鼓,放龙舟挂梵香,在巫庙中祭祀春神,祈求今年风调雨顺。拜礼节,在九月九日,这一天,紫金大陆所有年满16岁的青年男女,在巫庙或道观或佛寺或魔坛由长者加冠行礼,以示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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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章 绿玉魔刀
 
 
    且说王大棍子和林楠放舟来到苗侗镇。弃舟上岸后,他们随熙熙攘攘的人群朝南城门走去。苗侗镇有东,南,西,北四城门,实行“外严内松”的管制,过往行人与客商,都得交路引钱,在城内,只要不杀人放火,没人管你。

    “干什么的?”一个守护城门的士兵问道。

    “卖兽皮。”王大棍子满脸堆笑,

    士兵扫了王大棍子背后的兽皮一眼,懒洋洋地问“几个人?”

    “就我和一个小孩。”王大棍子拉起林楠的手,点头哈腰道。

    “两个布索币。”

    “官爷大哥,小孩能不能半价?”王大棍子急了,忙问道。

    “别罗嗦,再罗嗦收你3个布索币。”士兵不耐烦,把手一挥。

    王大棍子极不情愿地交了2个布索币。进城后,王大棍子愤愤不平地说:“什么狗屁官爷大哥,不过仗着一身老虎皮就耀武扬威。就他那狗模样,干一辈子也是一个守门的,小孩也收一个银光币,真他妈的黑心鬼。我呸!”王大棍子边走边说,那士兵的祖宗十八代也被他慰问了个遍。

    终于把红狐皮卖了,居然得了40个蓝月币,这下可把王大棍子乐得合不上嘴。“怎么红狐皮涨价了,为什么我不知道?”王大棍子心中疑惑,要是他知道他的红狐皮起码能卖160个蓝月币,他非剥了那个掌柜的皮不可。不明真相的快乐往往是最大的快乐,此言信之矣。

    “阿爹,我想买把刀。”林楠怯生生地说。

    “好啊,不就是一把刀嘛。”王大棍子心情大好,一把掏出40个银光币塞在林楠的手里。

    “阿爹,钱不够,那刀卖8个蓝月币。”林楠小心地说。

    “什么,你发癫了,8个蓝月币可买下整个苗侗镇所有的刀了。不行,要我给你8个蓝月币,门都没有。”王大棍子又把塞在林楠手里的钱拿了回来。

    “阿爹,别忘了红狐皮是我打来的,没有我,你哪来的40个蓝月币?”林楠急了。

    “什么,造反了,要不是我把你拣来,你早被老虎吃了,这救命之恩,别说40个蓝月币,就是100个蓝月币也换不来。”

    “不行,反正这把刀我是买定了。”林楠是一个犟性子,一但他决定的事,九头牛都拉不回来。

    王大棍子拗不过林楠,只得说:“林呀子,你实心眼,小心被人家骗了。这样吧,阿爹陪你去买刀。”

    很快,秦记铁铺到了。

    “客官,想买什么刀,本店什么刀都有,开山刀,柳叶刀,雁翎刀……”掌柜的唾沫四溅。

    “林伢子,你买哪把刀?”

    “就最端头那柄绿油油的刀。”

    “什么,就这破玩意值8个蓝月币,勒索,简直是勒索。”王大棍子怒不可遏。

    掌柜听了这话,仿佛一只叫得正欢的鸭子被突然掐住了脖子一样难受。“呵,客,客官,有话好说,价钱方面,咱们可再商量商量。”掌柜见到嘴的生意快飞了,连忙说道。

    王大棍子是老油子了,一听有门,于是狠砍猛杀,直砍得掌柜的心惊肉跳。经过一番激烈的讨价还价,掌柜终于屈服在王大棍子的口水下,以2个蓝月币成交。

    “什么破玩意,绿油油的,难看死了,刀鞘都没一把,还值2个蓝月币?”王大棍子骂骂咧咧地出了秦记铁铺。

    “林伢子,给,20个银光币,拿去花吧。然后在船上等我,一个时辰后,若我没来,你就自己回吧。”王大棍子急于去翠花楼,匆匆忙忙把林楠打发走了。

    回到船上,林楠等了干爹半天,不见其回,独自一人走了。

    新的一天又来临了,干爹不在,林楠无心上山打猎。闲着无事,林楠抽出那把刀来端详。金角很是兴奋,忙过来凑热闹。奇怪,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金角居然有点怕那柄刀,趑趄不前。要知道紫金独角魔蛇可是这天地间的奇兽,威力极大,金角吸紫金玲珑结魂草的精华及明霞佩之灵气,以大大进化了一层,虽说处于幼年期,其威力决不容小觑,现在竟然害怕那柄刀,可见此刀来历不凡。

    只见此刀非金非玉,整个刀身十分流畅,刀上有七个小孔,刀柄竟然是黑木头做的,上刻一个白骷髅,黑白相衬,阴森恐怖。刀面极宽,仿佛一把斧头。

    “这是什么刀啊。”林楠痴痴地想,三年前一见面,他就喜欢上这把刀了。一直以来,他认为这把刀是有灵性的。

    “刀啊,刀啊,你叫什么名字?”林楠傻傻地问,问自己抑或这把刀。

    “此刀名绿玉魔刀,乃幽离魔君之佩刃。”一个幽幽的声音在林楠心中响起。

    林楠大惊,左看右看,可附近确实没人。难道是金角说话,林楠把疑惑的目光投向金角,金角忙摇摇头。

    “绿玉魔刀,好,以后就叫绿玉魔刀。”林楠十分高兴。

    几天之后,王大棍子回来了。看看他那憔悴的脸色,就知道他酒色过度。可喝了几天粥后,王大棍子又生龙活虎了,毕竟蓝玉蜂蜜的功效可不是吹的。不知是前几天在翠花楼放纵过度或许自己愧对张寡妇,这几天来,王大棍子深入简出,简直换了一个人。

    可狗改不了吃屎,这不,王大棍子又乐颠颠地向张寡妇家走去。

    “回来这么久,怎么今天才来看我?”张寡妇满脸幽怨地说。

    “呵呵,这几天忙嘛,抽不出时间,这不,我就来看你来了。”王大棍子尴尬地回答,“这次,我找你有点事,我,我想,我想……”王大棍子急得直搓手,可就是说不上来。

    “想什么呀?”张寡妇一脸媚态,简直引人犯罪王大棍子强压住心中的欲火说:“不,不如你嫁给我吧,你一个人,日子也挺难过的。”说出第一句,王大棍子又头脑清晰,口齿灵活起来。

    “这,我还得考虑一下。”张寡妇深知越难得到的东西越珍贵,故意欲拒还迎。

    听到这话,本来没自信的王大棍子脑中轰然一响,漫天金星,心情凄苦,当下悻悻然回了。

    回到家中,王大棍子拿起镜子,左看右看,上看下看,但见镜中一把扫帚眉,两只斗鸡眼,一对招风耳,满嘴焦黄牙,端的是人模鬼样。“王大棍子呀王大棍子,瞧你这模样,还想找媳妇,打一辈子光棍吧。”

    “不,不是我,我哪有这么丑。都是你,都是你这镜子惹的祸,我裁,我踩死你。”王大棍子又哭又叫,把镜子扔在地上,使劲地用脚踩。可怜那镜子,竟然被蹂躏得不成样子。

    “呜——,天啊,你为什么要生我,生我又为什么要我打一辈子光棍呢。苍天啊,你太残忍了。”王大棍子悲从心来,顿时泪落如雨。“我想给妓女赎身,谁知那妓女竟宁愿做一辈子的妓也不愿嫁给我。天啊,人长得丑难道也有错吗?”

    林楠进得屋来,正听见干爹的哭诉。跟了干爹十多年了,林楠第一次见干爹哭,想不到整日乐呵呵的干爹哭起来却是如此惊天动地。原来,最快乐的人的心中也有痛苦啊。

    “干爹,别哭了,让邻居见了多难堪。你还有我这个干儿子呀。”林楠安慰道。

    王大棍子一阵发泄,心中舒服了不少。当下抹干眼泪,突然间有点后悔,“让林伢子看到了我这副模样,岂不有损我干爹的威严,叫我往后怎么做人?”于是王大棍子整整身子,咳嗽了一声,说:“好了,林伢子,干爹没事了。”

    “呀,多好的铜镜,可惜了1个布索币。”王大棍子手捧铜镜惋惜地说。林楠当场绝望地跌倒。

    午饭时分,林楠一家正吃饭。一阵香风传了过来,抬头一看,原来是张寡妇。只见她满脸通红,扭扭捏捏地说:“我想了一个上午,决定嫁,嫁给你。”说完转身就走。

    “什么?”王大棍子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一天之中,从大悲又到大喜。“哇,我终于成亲了。”王大棍子兴奋得直嚷嚷,那样子,真像一个天真的孩童。其实,不论大人和小孩,每个人心中都有童真,只不过平时我们把它掩藏得很深。林楠也为干爹高兴,心中更是默默地替他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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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章 养鬼之术
 
 
    快年月了,一天王大棍子对林楠说:“快年月了,你去巫师家问一下哪天日子最好,我们也得祭祭祖。”

    “哦,知道了。”林楠应了声,快步向巫师家走去。巫师是一种神秘的人,村里的人对巫师又敬又怕。据说巫师能养鬼,谁要是得罪巫师,当晚巫师便驱鬼来咬谁。村里人烩声烩色,讲得既恐怖又夸张。总之,没事最好不要去巫师家。

    还未到巫师家门口,一阵阵阴森森的寒风扑面而来。林楠打了个寒颤,浑身汗毛直竖。“叽——”一声,金角一下子跳到林楠身上,全身紫鳞悉张,滋牙咧齿,极其可笑又夸张。这时,寒气突然消失了,金角也恢复了正常。林楠心中敲起了小鼓,正犹豫进不进巫师家。”吱——”,门自动开了。林楠吓了一跳,战战兢兢地问:“有人在吗?有人在吗?”可始终不敢跨过那个门槛。声音传了好久,就是不见有人回答。正午的阳光火辣辣的,但在这儿,仿佛感觉不到半点阳光。

    正当林楠打算放弃时,一声苍老的声音传了过来。“进来吧,孩子。”林楠硬着头皮进了那道门。

    “直往前走,到堂屋就能见我了。”

    虽然是中午,可屋内黑沉沉的,不时有一团团的黑影在晃动。林楠是逼着鸭子上架,麻着胆子往前走。终于,林楠明白村里那些人为什么怕巫师。早知如此,下次杀了他他也不来巫师家了。

    就像一年一样漫长,林楠终于到了堂屋。看到堂屋中坐着一个老人,林楠松了一口气,那颗提到嗓子眼的心又放下去了。可金角摇头晃脑,十分兴奋,一双红晶晶的眼睛东张西望。

    “好一只灵兽啊。”老人看着林楠怀中的金角感慨道。

    “只是一只四脚蛇。来,金角,见过巫师公公。”金角极不情愿地扭扭脖子。

    “嘿,四脚蛇。名扬天下的紫金独角魔蛇竟然是一条四脚蛇,那呼风唤雨的蛟龙岂不是蚯蚓了?小孩无知啊。”

    林楠楞住了,听老人的口气,似乎金角很厉害。不过他始终不明白紫金独角魔蛇是什么概念,在他头脑中,龙才是无敌的。

    “什么事,孩子。”老人问道。

    “巫师公公,我阿爹叫我问你哪天日子最好,我们想祭祖。”

    “十三月初九。”老人一字一顿地说。

    “巫师公公,那,那黑影是不是鬼?”林楠壮着胆子问。

    “不错,你怕不怕。”

    扑通一声,林楠跪倒在地,大声说:“巫师公公,求你叫我养鬼吧。”

    “你为什么要养鬼?你不怕鬼吗?”

    “因为养鬼很威风。”

    “养鬼很威风”,老人差点跌倒。毕竟是孩子啊,老人感慨道。

    “养鬼是天地之大忌,凶险异常,一不小心,魂形皆消,永世不存。回去吧,孩子。”老人语重心长地说。

    “不,我不怕,我一定要学养鬼。”林楠倔强地说。

    看着林楠倔强的样子,老人不禁回想起当年,那个时候,也有一个孩子倔强地要学养鬼。呵,岁月无情,转眼间当年的孩子变成了今日的老人。

    “孩子,念你其心可诚。我便为你起一卦吧。”老人掏出三枚古朴的龟钱,念了个咒语,然后把龟钱抛上天空。未久,龟钱居然旋转起来,幻成一个三角形。

    老人看着那图案,掐指算了算,半响没有言语。许久,才把衣袖一挥,那龟钱就消失了。

    “好吧,但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无论什么事,只要我能做到的,我一定答应。”林楠斩钉截铁地说

    “我只教你养鬼之术,不会收你做我弟子。百年之后,巫门有一大浩劫,你只要挽救这场浩劫即可。”

    林楠哪知道什么浩劫不浩劫,一心只想学养鬼,忙满口答应,还生怕老人反悔,急忙重重磕了三个响头。

    “既然你学这养鬼之术,那也算半个修真这人了,我便向你介绍一下修真界的简况。修真界分巫,佛,道,魔四门。各派修习法门迥然不同。道家修的是元胎,结的是金丹;佛家炼的是佛力,结的是舍利子;魔宗修的是真力,炼的是元婴;巫门炼的是巫元,结的是巫神。”

    老人停了一下,见林楠听得津津有味,忙喝了一口茶,继续道:“由于本派实力不济,从来不参与任何修真界争斗,故对三百年前的道魔之战,二百年前的道巫之争不堪明了,只听说落霞门出了个了不起的人物,叫伏霞真人。据说此人功造天化,自创了一套惊天动地的神功法决,故修真界广为流传的四大奇功变为五大奇功。他所创的法决我不知道,但这四大奇功我却请清楚楚,即魔宗的天地血劫大真力,佛门的大梵金光诀,落霞门的破日落霞心法,巫门的洞烛吞日大法。”

    老人咂咂嘴巴,似乎有点累了,歇了一会儿,又继续说:“我现在和你讲一讲养鬼之术。养鬼之术分收鬼,驭鬼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收鬼,主要是修炼静心安神咒,防止自己被鬼上身,待安神咒有成,百鬼不侵,就修炼下一阶段的驭鬼术。”

    老人摆摆手,道:“我累了,今天就到这儿。以后你天天这个时候来,去吧,孩子。”

    林楠依依不舍地走了。自此,林楠每天中午来老人家,天天如此,风雨无阻。老人可能是闷了,毕竟村里的人对巫师是敬且畏之,好不容易有个谈话的对象,老人十分兴奋。每来一次,老人便拉开话匣子,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

    “上次我和你谈修真界的事,但太简略了,这次我作点补充。道门势力雄厚,分一阁四门七谷八殿十宫,门派虽不多,可个个是大派,枝根茂盛,潜力非同小可。其他的你可不记,但这四门与浮天阁及九幽殿,你必须知道。这四门分别是落霞门,木瓜门,紫金门,天雷门……”

    “巫师公公,为什么有一门叫木瓜门,这名字也太难听了。”林楠很好奇,连忙打断老人的话。

    “呵呵,问得好。这木瓜门由于地处木瓜山,其祖师元始真人命之曰木瓜门。木瓜门上下弟子为了尊重祖师意愿,遂称自己为木瓜门。不过,这始终是木瓜门弟子心中的一块疙瘩,以后你碰到木瓜门的弟子,可千万别说木瓜门,应说原来是公孙山的同道啊。否则,木瓜门弟子非与你拼命不可。木瓜门的弟子很好辨认,他们穿黑色道袍,袖口绣一个木瓜标记。虽说木瓜门的名字难听了些,可实力非常雄厚,元始上人所创下的“引天乙木决”确实非同小可。当然,这四门中势力最大的当属落霞门,落霞门的破日落霞心法名满天下,我就不多说了。再说这天雷门,天雷门的祖师天雷上人本是一介书生,因会试落第,一时想不开,在途经天雷山时居然上吊自杀,但被天雷劈中,自杀未果,否则修真界又少了一代宗师与一大宗派了。说来也怪,书生命大,被天雷击之未死,反而灵智大开,后来无意中在天雷山的一古洞中残本秘籍,以此修炼,竟创下天雷门这一千古大业。这一事迹,为天雷门上下所津津乐道,往后你若见天雷门中人,不妨提提此事,吹捧吹捧,会有意想不到的好处。天雷门弟子习“天雷浩罡心法”,穿墨绿道袍,领口绣一紫色的太阳。至于紫金门,渊源流长,乃是紫金大陆历史最悠久的门派,其下门人穿紫金双色道袍,习“紫金吸日大法”,人多势众,不可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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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章 灵鬼
 
 
    说完了四门大派后,老人歇了口气,又说:“浮天阁,位于三天之中,其门下弟子皆为翼人。翼人族不论男女,长相俊美,与常人无二,只不过多了对翅膀。传闻浮天阁弟子皆习“七彩翼风诀”,分红橙黄绿清蓝紫七阶,其实力依次体现在他们的翅膀上。比如你见到一个翼人,他翅膀是蓝色的,则表明他处于蓝色阶。每一阶又分大,中,小三境界,其威力据说并不下于修真界流传的四大奇功。不过若你见到一个白色翅膀的翼人,不用紧张,这样的翼人是没有法力的,因为翼人生来翅膀就是白色的。不过,浮天阁一向不参与修真界纷争,故一般很难遇上翼人。”

    “恩,再说这九幽殿。九幽殿地处北海之下,这九幽殿也古里古怪的,其下门人都是兽鱼人,又称人鱼族,人身鱼尾,一旦离开水面,其尾化为双脚,与常人一致,更让人惊诧的是,兽鱼人可变化为鱼,简直匪夷所思。他们身披绘有美人鱼图案的道袍,其道袍皆由他们的本命鳞甲所化。九幽弟子习“九幽蚀海大法”,据说此法歹毒无比,人神共愤。幸好兽鱼宗一向与世无争,在紫金大陆没有什么仇家。”

    老人心情大好,一口气又滔滔不绝地向林楠介绍了佛宗。佛宗共三派六院七十二寺。这三派分别是菩提派,大密宗,小密宗。菩提派以“菩提如来诀”闻名,小密宗以“大梵金光诀”名扬天下,大密宗以“大悲光明咒”最为出名。

    第三天中午,林楠又来到老人家。老人十分激动,忙又讲起修真史。林楠无奈,只得做出虚心聆听的姿态。老人的功法如何,林楠未曾得知,这知识之渊博,林楠可是感同身受。三个月来,为练养鬼之术,林楠天天聆听老人的讲话,幸亏林楠性子坚忍,换作他人,只怕早已发了疯。经意或不经意之间,林楠也长了许多见识。知道了魔门有魔刀门,合欢派,紫王宫,沉沙谷,霸剑阁五大派;知道了巫门四大宗派——蛊宗,符鬼宗,魂宗,黑巫宗;也知道了修真六百年历一次天罚,挺得住的,修为大增,可以说进入了成仙的预科班,挺不住的,五雷轰顶而死,当然也有极少数的不历天罚就登仙了(他们低于六百岁历天劫而成仙);更明白这世上还有死后变成树的幻神族人和力大无穷的巨人族。

    三个月来,林楠进展迅速,修炼之快出忽老人意料(普通人若想修到此境界至少需三年),本来老人见他呆头呆脑的,对授与他养鬼之术没什么指望。见到如此,大发感概:“奇迹,简直是奇迹。”老人见林楠进展如此之快,颇有收弟子之意,林楠只想习养鬼之术,并不想做他的弟子,忙说:“我已经拜师了,我师傅是碧落子。”老人见此,只得作罢,要知道,在修真界门规森严,最忌带艺投师。

    “可惜了”,老人叹道,“这碧落子是何许人也?为什么我没听过,大概也是一个未出名的人吧。”若他知道碧落子即是大名鼎鼎的伏霞真人,只怕他眼珠子都掉下来了。

    三个月工夫,林楠居然修到了百鬼不侵的境地,清心安神咒也有了小成。老人说:“你现在可以学驭鬼术了。来,过来,我教你伏鬼诀。”

    林楠很快把伏鬼诀练得纯熟无比,老人见了,十分高兴,说:“孩子,想不到这养鬼术倒挺适合你的。来,我这里有一只灵鬼,乃无意中得来的,现在送给你,虽然它现在很弱小,但长大后它的威力决不容小觑。”

    林楠很是好奇,想看一看灵鬼是何模样。老人把衣袖一挥,掐了个法诀,一只灵鬼闪了出来。但见那灵鬼身披五彩光芒,像一个五六岁的孩子,粉嘟嘟的,煞是可爱。一般的鬼是一团黑影,模糊不清,等级越高,面目越清晰,这灵鬼面目如此清晰,想来等级是极高了。

    “这就是灵鬼,好可爱啊,我以为灵鬼獠牙高耸,牛头马面呢。”

    那灵鬼可能是初次出来,东张西望,十分好奇,慢慢地,那灵鬼朝林楠*过去。见到此景,老人说:“看来我的选择没有错了。来,用我教你的伏鬼诀与这个灵鬼订鬼契。”

    林楠忙念起了伏鬼诀,随着咒语的展开,天地间的元气慢慢地聚拢过来,以林楠为中心形成一个圆。老人见了,捻捻胡须,心中十分满意。这时一道金光自林楠眉心射出,罩在灵鬼身上。那灵鬼似乎十分喜欢这道金光,竟闭目享受起来。在伏鬼诀快完成时,林楠忙咬破手指,滴一滴血滴在灵鬼的额头上。但听见“啪”一声,灵鬼长高了不少,年纪也大了一岁,像一个七八岁的小孩。突然,异变发生了,天空霹雳一声大响,顿时狂风大作,乌云四起,明媚的中午一下子变得黑漆漆的,轰隆隆的雷声一声响过一声,似乎要把这天地击穿,整个碧柳庄鸡飞狗跳,仿佛世界末日来临一般。“滋——”,一道闪电从外面打了进来,击在灵鬼身上。灵鬼尖叫一声,猛地跳到林楠身上,顿时,云散雷停,一切与平常无二。只不过灵鬼精神委靡,仿佛大病一场。

    “天怒,是天怒啊。”老人脸色大变,口中喃喃念道。倏地,老人面容一整,严肃地对林楠说:“记住,若别人问起你养鬼之术,你就说从一个石洞学来的,千万别说是我教的。否则,我把你灵魂打下九幽地狱,让你永世不能超生。去吧,孩子,你我缘分以尽,以后不要再来了。老人摆了摆手,缓缓地闭上眼睛。

    林楠不知怎么回事,本来老人好好的,为什么突然如此绝情,可能与刚才订鬼契有关吧。还有,天怒是什么,为什么老人如此害怕。林楠朝老人拜了三拜,坚定地说:“你放心,我一定按你的话做的。”

    带着不解与疑惑,林楠离开了老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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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章 出山
 
 
    物换星移,转眼间,林楠已十六岁。十六岁呵,成年了。林楠已由昔日的小孩长成一个高大健壮的男孩,他或许不是一个英俊的青年,但绝对是一个很阳光的人。四方脸,卧蚕眉,亮晶晶的眼睛仿佛夜空里闪光的星星,挺拔的身躯里无穷的活力与青春的张扬。

    六年过去了,林楠的灵鬼也长大了,进入了成年期。林楠见它乖巧伶俐,就给它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巧巧。巧巧长得成人大小,身环七彩光芒,俊美异常,恍如神人。在这七年里,,巧巧的进展很快,但对鬼来说,真元以百年来计算的,毕竟,若无意外,鬼可万世永存,故在鬼界,巧巧的修为还不够瞧的。可巧巧是鬼界数万年来第一个七彩灵鬼(老人不知道,否则就不会把它送给林楠了),潜力非凡,若继续下去,前途一片光明。

    金角也长了不少,有小狗般大小。可能是太贪吃,金角长得胖乎乎的。受明霞佩灵力的滋润,金角的能力大大进了一层,可腾云驾雾,高来高去了。林楠见了,很是羡慕,毕竟,飞上天空,可是每个人心中的梦想。为了能过一把飞行瘾,林楠让金角驼他。不知是金角年纪太小能力不够抑或林楠体形太大体重过沉,金角驼不动林楠。无奈之下,林楠另寻他途,把目光转向巧巧,巧巧很为难地说:“凡人肉胎,体重如山,我的能力不够,带不动你。”无法可施,林楠只得作罢。其实林楠体内拥有子金独角魔蛇临死时血泪所化的紫金双泪珠。且修炼了修真界五大奇功之一的琉璃明王心诀,又日夜受明霞佩灵气的熏陶,这等奇遇非凡人之所想,只要有飞行法诀,飞天对他来说,易如反掌。遗憾的是他师傅碧落子死得早,来不及传他其他神功法诀。威震八荒,名满天下,有修真界第一人之称的伏霞真人碧落子的徒弟居然不会飞,这确实是一个天大的讽刺。

    这些年来,林楠苦练琉璃明王心诀,由于资质愚笨,虽有奇珍异宝相帮助,但进展不大,才第一层而已,可威力极大。至于那柄魔刀,明明知道它有灵性,可就是不能和它沟通,那种感觉。就像一位贪财的人见到满屋字金砖却带不走一块,真让人心痒难奈啊。百用不得其法,林楠只好拿它来劈柴。明珠弃尘,委实可叹。可见,一件法宝只有在行家手里才能发挥它的价值,“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此言信矣。王大棍子也大为不满,堂堂两个蓝月币买来的刀,居然用来劈柴,这不是糟蹋么?埋怨归埋怨,可此刀确实没什么用处,难道还能把它供起来不成?物尽其能,王大棍子可是一个实用主义者,所惋惜的不过是那两个蓝月币,毕竟,普通人家辛辛苦苦操劳一辈子也赚不了2个蓝月币。王大棍子出身山村,对这种感觉就更深了。

    十六岁了,王大棍子兀自盘算,是该给林楠找一个亲家了。自六年前王大棍子和张寡妇成亲后,辛苦操劳了两年,才生下一个男孩。现在林楠的这位小弟弟有四岁了,万幸这小孩长得像张寡妇,粉嘟嘟的,煞是可爱。王大棍子很是高兴,整天乐得合不上嘴。若这孩子长得像王大棍子,不知他又作何想,结局值得令人期待。

    林楠始终没有忘记师傅碧落子的教诲。终于成年了,自从知道山外有长着翅膀的翼人,可化身为鱼的兽鱼人,死后变成树的幻神族人,林楠心血澎湃,对外面的世界十分向往。六年了,整整盼了六年,现在这个愿望就可以实现了。林楠把前因后果对王大棍子一说,王大棍子虽有点依依不舍,但还是通情达理地说:“林伢子,山里人最重信诺,既然你答应你师傅,那就一定得去一趟落霞山,干爹决不阻拦你。这落霞山嘛,干爹没听说过,你去王老汉住在苗侗镇的儿子那里问问,他见多识广,或许可能知道。给,10个蓝月币,山外不像山里,到处都得花钱。林伢子,你太老实了,干爹最不放心,山外的人奸诈,你要多加小心啊。这样吧,干爹明天为你饯行,送你上路。”一向小器的王大棍子突然转了性子,变得大方起来,一把把10个蓝月币塞到林楠手里。

    出发前的一个晚上,林楠来到巫师家门口,拜了一拜,说:“巫师公公,感谢你这些年对我的照顾,明天我就出山了,你保重。”

    “孩子,记住我对你说的话,去吧,山外的世界更广阔,雄鹰就应该在天空中飞翔。”一声苍老的声音传了过来。

    第二天,村里的人都来送行,有狗蛋子,铁柱子等童年时的伴侣,也白发苍苍,七老八老的王大爷李大妈,还有扎着总角,蹦蹦跳跳的小孩……在乡亲们的道别声中,林楠离开了这块养育他十六年的土地。一山一水,一草一木,记下了他童年的欢笑,少年的快乐,青年的烦恼。别了,碧柳庄,那柳树成荫,群鸟飞翔的地方;别了,大东山,那烟雾弥绕,风光无限的乐土;别了,铁马河,那波涛汹涌,孕育万物的河流;别了,乡亲们,那质朴善良,热情好客的村民。泪水流了出来,模糊了林楠的双眼,感情的洪流好似这奔流的江水,滚滚不绝……

    进了苗侗镇,林楠直奔王老汉儿子——王大贵家。王大贵在苗侗镇开了个药材店,大东山别的没有,就树多兽多药材多,故王大贵的药材店生意红红火火,好不兴旺。由于是第一次去王大贵家,多少也得带点礼物,山里人没什么东西拿得出手,林楠送了一副熊胆给王大贵。王大贵见了,双目一亮;好家伙,是熊胆,当下倒茶递水,忙个不停。林楠说明来意,王大贵眉头一皱:“落霞山我倒听说过,在极东之地,离这里不下万里之遥。路途嘛,就不知道了。这样吧,我有一个亲戚在康记商行做事,正巧他们招收伙计,你就去那里,随他们去蓝月城,蓝月城是一个大城,到那里你再去问落霞山的路吧。”收了人家好处,总的得替人家办事,王大贵又忙乎起来。

    通过层层关系,林楠进了康记商行。康记商行的总管见林楠黑黝黝的,像一块木炭,甚是碍眼,神色冷冷地说“又多了一个吃闲饭的。”林楠见此,忙递上一张花豹皮。总管收了花豹皮,很是欢喜,忙安排林楠和两个护卫住。

    “马屁精,势利鬼。”一个伙计看不惯,嘀咕了一声就走了。

    林楠走进总管安排的房间,推门一看,见屋里坐着两个人。

    “呀,欢迎新来的。”一个身着清衫的人站了起来。只见此人手足修长,眼睛灵活,让人一见就知是一个机灵善变之辈。加上眉清目秀,人又长得风光霁月,实在是少女心中理想的夫婿。

    “欢迎,俺叫铁大牛。”另一个声音瓮声瓮气地响起。

    “什么铁大牛,土得掉渣。”那青衣人不屑地说,接着把话题一转:“你好,我名琴诗书,请问尊姓大名。”说完那琴诗书优雅地行了一个礼。

    “什么狗屁琴诗书,一派娘娘腔,让人简直受不了。”受到攻击的铁大牛忙反击。

    林楠这才打量那个叫铁大牛的。但见他身材高大,全身肌肉鼓绷绷的,整个人似一座铁塔。“好一个肌肉男。”林楠心中感慨道。

    “大家好,我叫林楠。”

    “请坐,请坐。”两道声音同时响起,可接下来的声音就不那么和谐了。

    “快放手,这凳子是我先碰到的。”琴诗书抢先说。

    “分明是我先碰到的。”铁大牛也不甘示弱,瓮声瓮气的声音震天直响。

    为了让林楠坐一根凳子,两人差点打起来。可能是自己的胳膊扛不过铁大牛的拳头,琴诗书松了手。铁大牛得意洋洋地把凳子般到林楠面前,请他坐。

    “力气大有什么了不起,整整一个大蛮牛。”琴诗书不满地说。

    真是一对活宝,看来这一路上不会太寂寞了。

    谈了一会儿,众人熟络起来。那个琴诗书的是天雷门弟子,而铁大牛则是紫金门弟子。

    “你们是玄门子弟,怎么没有穿道袍呢?”林楠不解地问。

    “我们有特殊使命,不能表露身份,我们信任你才告诉您,你可千万别告诉旁人……”琴诗书神神秘秘地说。

    “切!别听他瞎扯。俺们是外围弟子。”铁大牛毫不客气地打断琴诗书的话。

    琴诗书的谎言当场被揭破,感觉很尴尬,当下狠狠瞪了铁大牛一眼。

    接着他们向林楠这个菜鸟解释什么是外围弟子。在修真界,佛道两派广收门徒,三年为一期,对这些门徒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的,成为入室弟子,授予高深法诀,正式踏入修真界的门槛。不合格者,在道家,称为外围弟子;在佛门,则名为俗家子弟,流放外出赚香火钱。待赚足香火钱,师门给最后一次机会,若再不能通过,则编为外事人员,管理本门在各地的俗事。

    琴诗书与铁大牛正是被流放赚香火钱的。故当林楠提起这件事,两人都有点不自然。毕竟,揭自己的伤疤可是一件痛苦的事。林楠赶紧道歉,二人连说:“不要紧,不知者不罪。”琴诗书与铁大牛,身无他技,流放后,打起天雷门与紫金门的招牌,干起了护卫的行当。当时天下太平,盗匪极少,当护卫确实是一门轻松活,稳赚不赔,二人何乐而不为。

    三人越谈越投机,大有相见恨晚之意。加上琴诗书今天赌博赢了几个钱(当然是作弊),愿意做东,去客香楼大吃一顿。铁大牛轰然叫好。“谁叫你去了?是我们两个,除非你以后听我的,否则门都没有。”琴诗书显然还记得刚才那一凳之恨,于是打了铁大牛一记闷棍子。

    铁大牛有点迟疑不决。

    “客香楼的菊黄酿名扬天下,喝上一口,哇,真香。”琴诗书用语言挑逗铁大牛。

    “好,俺大牛认了。”终究熬不过酒香的诱惑,铁大牛当场表了态。

    “嘿,跟我斗,门都没有。”琴诗书沾沾自喜,心情大好,于是三人朝客香楼走去。

    客香楼居于苗侗镇正中间,以“宾朋高坐,香满肆楼”而享誉整个南荒。客香楼有三绝。一是酒绝,客香楼的菊黄酿名满天下,由雪离果加冰晶莲,采流冰潭之水精制而成;二是菜绝,客香楼的招牌就是*这两道菜打出来的,这两道菜分别是以“铁马八鱼”中蓝尾鲈鲟为主料的千叶鲟鲈汤和以八鱼中乌金鳝做材料的什锦烩金鳝;三是舞绝,客香楼的舞女,身形柔婉,姿态娇娜,舞姿轻盈飘逸,令人叹为观止。

    再说三人进了客香楼,挑了个雅座。几杯酒一下肚,琴诗书与铁大牛早已不知东南西北了,讲起话来也毫无顾忌。“观棋不语真君子,把酒多言是小人”,从一件小事可看出一个人的品行,由此可知,两人的品行并不怎样。这两人互相吹捧,那股肉麻劲,让人听到简直受不了。讲着,讲着,两人就讲到道巫之争上来了。

    “什么狗屁巫门,一百多人竟然敌不过一个伏霞真人,亏他们还有脸称自己为修真界之人,不如找根绳子上吊算了。”琴诗书的话格外尖刻,让人听了极不舒服。他这张嘴一下子把所有巫门中都得罪了,若酒楼中有巫门中人,只怕三人必有一场恶战。

    “说得好,说得好。”铁大牛瓮声瓮气的,讲起话来好象在打雷。

    “小子,酒可以乱喝,话可不能乱说。”坐在他们旁边的一位银发老人不满了。

    “糟老头,有种和我们打上一架,否则闭上你的臭嘴。”见有人打扰他的雅兴,铁大牛牛眼一翻。

    “哈——”老人怒极而笑,“真不知道天高地厚。我就坐在这儿,只要你们能从我桌子上拿走任何一件东西,就算你们有本事,否则,滚你的蛋。”

    泥人也有三份泥性,何况三人喝了酒,火气上涌。“碰——”,铁大牛一拍桌子站了起来。

    “老人家,看你这风烛残年的样子,还是回家抱孙子吧。”琴诗书奚落道。

    “腾腾腾”铁大牛赶了过来,“老家伙,注意了,俺就来推你。”然后升出海碗的拳头缓缓推了过去。

    老人看都不看一眼,慢慢伸出一支筷子。“哼,凭一支筷子也想拦住俺,太小看俺大牛了,待会把你揍得满地找牙。”铁大牛火大了,更是运足了力气,硕大的拳头上竟蒙上一层紫光。“紫金金身”,铁大牛练的正是紫金金身这一纵横修真界的横练功夫。

    “哧——”,筷子和拳头碰在一起,令人惊讶的是筷子完好无恙,反而是铁大牛怪叫一声,忙不迭缩回拳头。刀砍也不会见一个白印的拳头居然肿了一大块,铁大牛再愚笨,也知道遇上了难缠的人物。

    琴诗书大惊失色,他可是最清楚铁大牛的底细了。“看来是遇上了巫门的高手,恩,只好散伙走人了。”琴诗书心中嘀咕。

    铁大牛当众出丑,岂不是扫了三人的脸皮么?林楠坐不住了,一下子站了起来,说:“我也来试一试。”

    铁大牛忙凑到林楠耳边,小声地说:“点子扎手,没把握就别出丑了。”虽说是小声说话,可铁大牛声音太大,整个客香楼的人都听见了,当下轰堂大笑。铁大牛一张牛脸,涨得通红。

    “哼,又一个不知死活的人。”老人重重哼了声。

    “老人家,注意了,我拿你桌上的茶壶。”林楠是一个实心眼,不想沾老人便宜,故意提醒他。

    他不提醒还好,这一提醒,老人火大了。“真狂傲,待会给你吃点苦头。”老人准备惩戒一下林楠。

    楼里的众人,包括铁大牛和林楠都觉得林楠太狂了。“林楠呀林楠,你这不是害惨我们了。若你再出丑,我们怎么下台啊?”琴诗书心中打起了小鼓。

    林楠缓缓地伸出了右手,老人仍然伸出那根筷子。在众人的紧张期待中,手和筷子相撞了。

    “啪”一声,筷子当场折为两截。老人老脸一红,发出了一声“咦”,一道清蒙蒙的罩子突然出现在桌面上。

    “青灵罩,是巫门的青灵罩啊。”一些有见识的人喊道。

    “这下有好戏看了。”楼中的众人乐了。

    林楠的右手仍不紧不慢地伸过去,“嚓——”,那青灵罩仿佛纸扎的应声而破。林楠端起那茶壶,给老人斟了一杯茶。

    老人脸色铁青,“好,好,后生可畏。”说完整个人化为一团流光,瞬间即消。其实老人输得太冤,但输就是输,老人没脸皮见人,只好一走了之。

    “流光飞遁。”琴诗书的脸色大变,虽然赢了这场比试,但他心情并不见佳。只是反复念道“流光飞遁,流光飞遁呀。”

    铁大牛很高兴,毕竟林楠为他们挣了面子。

    回到屋里,林楠问起什么是流光飞遁。一向笑嘻嘻的琴诗书面容一整,严肃地说:“流光飞遁是修真界最快的飞行术,真的瞬间千里,唯一能和它相媲美的是浮天阁的‘易地千里’。会流光飞遁的必然是巫门的顶尖高手。才出江湖,便惹上如此厉害的仇家,你叫我们以后怎么活?”

    “不会吧,他应该不会这么小气吧?”林楠说。

    “修真界的人最重面子,我们当众扫他脸皮,他岂会干休?”

    “怕啥,水来土掩,兵来将挡。”铁大牛发话了。

    “只好如此了。”琴诗书忧心重重。

    第二天,三人随商行赶往蓝月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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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章 打劫
 
 
    天下果然太平,康记商行顺利到达红日城,已行了一半的路程。路上闲来无事,琴诗书对铁大牛和林楠谈起了康记商行。

    康记商行是紫金大陆八大商行之一,主要经营兽皮和药材。在紫金大陆,康记商行拥有8000多家分店,势力遍布整个紫金大陆,势力之雄厚确实令人咋舌。当代家主为康文飞,是一个雄才大略的人物。二十多年前,康记商行偏隅南荒,由于经营不善,行将为人所吞并,可自从交到康文飞手上,他实行一系列雷厉风行的改革,从根本上改变了康记商行的运作方式,短短的二十年,让一个势力不及南荒三城的康记商行一举跃为紫金大陆八大商行之一,势力遍布整个紫金大陆,其手腕之灵活,气魄之宏大,确实令人叹为观止。更让人惊异的是,他女儿康梅雪,也惊才绝艳。年纪才十八的她,努力拓展康氏行业,硬生生地挤入客栈领域,迄今已发展到400余家,竟同以客栈起家同是紫金大陆八大商行的陆家客楼抢起了饭碗。

    康梅雪才美,人更美,有好事之徒早以把她列入紫金大陆十八大美女。据说此美女琴萧双绝,会弹奏失传以久的《海天一色》曲,人称之为“琴萧二仙”,追求之人更是不计其数。不知底蕴的人还以为“琴萧二仙”为两个人呢。这一次琴诗书之所以加入康记商行当护卫,就是为她而来,想看一看名扬天下的“琴萧二仙”是否真的貌美如花,倾国倾城。

    这一次康记商行来苗侗镇拉货,本来以她尊贵的身份,像这等小事,用不着她亲自出手。不知是向往名满天下的客香楼。或想领略一下铁马河的风光,欣赏欣赏名扬天下的“铁马八鱼”,她竟然随商行来到苗侗镇。她这一来不打紧,可把康记商行在苗侗镇的负责人吓了个半死,诚惶诚恐,生怕出了什么岔子,丢了这香喷喷的金饭碗。而康文飞也十分紧张,毕竟八大商行的明挣暗斗十分厉害,忙派了许多护卫保护她。而这一次康记商行之所以招收伙计,估计与她有关吧。只是她不担心其他势力的人混进来吗?或许她有恃无恐吧。一路行来,她通常坐在马车里,即使外出,也蒙上厚厚的面纱,让想一睹美人芳容的琴诗书大失所望。

    “你若想看她的面容,这也不难。”林楠见琴诗书如此失望,忙说。

    “真的?”琴诗书大喜,“有什么好办法,快快道来。”琴诗书一脸的急不可奈。

    “快说,快说。”铁大牛也被够起好奇心,瓮声瓮气地催促道。美女,永远是永恒的话题,这句话绝对是真理。

    在二人期待的目光中,林楠念了个咒语,“出来吧,巧巧。”

    一道白光闪过,巧巧出来了。但见他身披七彩光芒,恍惚迷离,俊异非凡。几天不见,巧巧的头上居然多了个七彩光环。咋见巧巧模样,铁大牛与琴诗书目瞪口呆,一副木鸡形象。

    “天啊,难以置信,这世上还有如此英俊的人物。”琴诗书有点嫉妒了。一向自命潇洒的他,和巧巧比起来,就像一只乌雀与凤凰,简直是天壤之别。

    铁大牛也呆了,只见他一双牛眼死死瞪住巧巧,口中兀自说道:“俺想不到男人也可以长得如此秀气。”

    看见两人如此失态的模样,林楠“扑哧”笑了声,说:“巧巧不是人,是鬼。”

    “不是人?”铁大牛和琴诗书异口同声地问。

    “是的。来,巧巧,见过我两位朋友,秀气的是琴诗书,大个的是铁大牛。”

    “巧巧见过两位。”巧巧抱拳行了个见面礼。

    琴诗书与铁大牛的下巴都掉了,“他是鬼,林楠,你不会逛我们吧。没事可千万别开这种玩笑。”琴诗书发话了。

    “你看我像说谎的人吗?”林楠问道。

    “不象,不象,你和俺一个样,怎可能说谎?”不待琴诗书说话,铁大牛抢着说。

    “好了,我的计划是这样的。到了晚上,让巧巧化作一道清风,去偷窥康梅雪,然后我施展‘移魂大法’,你们可以通过巧巧的眼睛去看康梅雪。”

    “真的假的?”铁大牛不信。

    “真的有这么神奇的术法?”琴诗书将信将疑,“那好